强化自治能力需更多法治保障

2015年10月09日 07:30   来源:法制日报   杜晓

  强化社会自治必须要提供更多的法治保障。社会自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自治,如果无法可依,自治也就无从谈起

  温州嘉鸿花园小区有约990平米的公用配套场所,一直以来都为小区业主所使用,而今年5月份,开发商想把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认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于是把开发商告上法庭。10月10日,这一全国首例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业委会起诉开发商的案件将在温州鹿城法院开庭(10月7日《现代金报》)。

  业主与开发商似乎天生就是一对冤家,彼此之间上演过太多的恩怨情仇。总体来看,在与开发商的博弈中业主在各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业主委员会不够硬气,存在法律地位不明、职责不清、运作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业主们一盘散沙、各自为战难以和财大气粗的开发商平等对话,彼此之间的矛盾容易偏离法治轨道,朝着非正常的方向发展。

  此次温州出现全国首例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业委会起诉开发商的案件,堪称具有破冰意义。如果这样的维权方式能够逐渐普及开来,对于化解基层矛盾、构建和谐社区将会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应该看到,温州嘉鸿花园小区关于公共配套场所产权之争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较为常见的矛盾纠纷,之所以能够顺利进入司法程序,与2013年3月温州开全国先例进行试点,嘉鸿花园小区业委会获批具备法人资格有着密切关系。由此可见,只要从法律层面给予业主委员会更多的保障,社区依法自治就能不断大步向前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实施,一系列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举措如简政放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等同样在不断付诸实践,与之相对应的是,对社会治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依法大力提升社会自治水平和自治能力成为一项比较紧迫的任务。

  强化社会自治必须要提供更多的法治保障。社会自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自治,如果无法可依,自治也就无从谈起,只能是一种走走停停、争议不断的模糊之治而非有章可循、广泛认可的规则之治,甚至可能去打法律的擦边球,从维权变成违法。

  大力构筑社会自治的法治通道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需要立法者、行政管理者在思想深处有所转变,真正从推动社会自治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以业主委员会为例,其尴尬的状况并非今日才有,理应早日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和规范,以便于让大量存在的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得到较好解决。其次需要更多个案的推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社会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各类社会组织、群体应该习惯于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权利、表达诉求,遇到问题学会寻找法、努力用对法,以更多个案积累起社会自治的丰富实践,进而反哺社会自治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再次需要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自治精髓,有机融入现代法治,让依法自治的道路更加宽广。我国传统社会中诸如乡贤等都是维系自治的重要社会人群,新时期为社会自治提供法治保障离不开传统文化的支撑,只要立足现代、尊重传统,依法自治就能拥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更加长久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