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有口无心”还是“抄袭不动脑子”

2015年10月08日 15:32   来源:光明网   段思平

  近日,湖北仙桃市民文明公约标语现“热爱洛阳”的内容在网上热传。仙桃市官方10月7日回应称,“热爱洛阳”标语并非官方发布的“仙桃市民文明公约”内容。仙桃官方表示,下一步,仙桃市住建委将举一反三,对全市在建工地宣传内容逐一进行检查,避免相关事件再次发生。(10月7日 中新社)

  “仙桃爱上洛阳”虽然可笑,但类似的事情其实并不新鲜。比如河南省开封市消防支队曾抄袭漯河市消防支队的宣传稿件,制造了一个“开封指导漯河”的掌故;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也上演了同样的闹剧,丛台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的署名文章,竟然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的政府文件几乎一字不差,又闹出了一个“邯郸学步”的笑话。

  但此次事件因为责任主体的不同又有所差异。政府公文代表一级政府部门形象,抄袭自然令人难以容忍;一个工地上的宣传语出现错误,对于施工方来说虽然丢人,但严格来说还算不上丑闻。施工方最大的责任是保证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写错标语,只能算是没文化,还不至于追究其什么责任。

  这并不是为责任者开脱,而是说工地围栏的宣传板写错了,最大的问题不在于制作者的粗心大意,而是必须深究施工方为何要附庸风雅,有口无心地宣传所谓的文明公约。其实原因也不难猜测,无非是为了表现“政治正确”、对接“官方语境”、附和“文化氛围”。至于文明公约的内容本身是不是符合本市特点,有没有不当之处,谁也没有去较真。甚至对于往来市民来说,也并不重要,因为没有多少人会细读那份公约并按照相关条款行事。

  不得不说,这种有口无心的“热爱”太可怕,它是一种官方话语与民间话语之间的断裂,更是言行脱节、知行不一的集中体现。就好像电视新闻里,许多受访者都会说“热爱自己的城市”,但私底下,可能就会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信手涂鸦。这样的“热爱”太廉价,太苍白无力,更容易成为少数人伪装、利用的工具。

  很多城市都有文明公约或者市民行为规范,第一条也往往都是“热爱”。但必须要说,真正的文明与热爱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所以文明公约这种东西,从来都不应该是官方单方面制定来让老百姓遵守的。它必须是一个真正的公约,由各方参与、多方论证得出的结果,这样才能让人口服心服。否则,就算城市里每一个宣传栏里都贴满了正确的口号,也不可能给百姓带来真正精神的共鸣。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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