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救母还是救友"反思法律道德含金量

2015年09月23日 09:36   来源:东方网   梁江涛

  “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昨日,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公布,试卷二中就出现了这道令广大男生困惑许久的难题,不过在考题中,母亲和女友不是落水了,而是身处大火之中。“今年的司考真是一部非常非常精彩丰富的长电影!”不少考生在网上发表感叹,称考题奇葩雷人。(9月22日广州日报)

  司法考试满纸都是实际案例,接上了地气,值得点赞。这是一道多选题:“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要求考生判断是否正确。这道题之所以被提作新闻标题,不仅因为它是千古难题,而且还与现实生活中伦理道德与法律规则的博弈密切相关,令人反思。

  法律专家给出了标准答案。人的生命是平等的,在母亲和女友同时处在危难当中,不管选择救谁都不构成犯罪,为此试题中甲为救女友而没救母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不过,看到这里,公众自然会设想一幕悲情景象,一位年迈的母亲被大火吞噬……,接下来就会有这样的疑问,这道题为何不假设甲救了母亲?

  扶危济困从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危难之时,人们勇敢地向弱者伸出援手,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品质、情操和行为。这也是中华传统化中仁爱、互助、奉献、慈善等精神的一种生动体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老人跌倒扶不起的事件屡屡发生,持续引发争议。

  尽管轰动全国的淮南师范学院女生扶老人事件一波三折,终于尘埃落定,与老人发生碰撞的女大学生负主要责任,但此前那位老人儿媳曾理直气壮地说:不是你撞的你就不应该去管,更不应该陪着去医院还垫付医药费。这还是让人们感受到了马路上的道德困局以及社会层面的道德滑坡。作为司法者,固然凡事以法律为准绳,不过,在司法考试出题中,完全可以体现扶危济困这一为善的最大要义。让“甲”救母亲,一点也不影响题目所要考查的“不作为犯罪”。

  比利时布鲁塞尔曾发生过一个案件,一名女子半夜摔伤,一名男子抢走了女子身上的财物,然后报警离开。在审理中法院对该男子作出无罪释放的判决,理由是他及时报警,拯救了女子的生命,如果判决他有罪,将对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产生负面影响。在我国,当道德防线脆弱且影响到公民利益之时,法律应当立即跟进,以法的正义与刚性推动道德的重建。

  现行法律规定了“甲”不管先救谁都不构成不作为罪,但它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可以作出如下补充:救人者预先知道或应当知道,或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判断被救者的状况时,应对老弱病残者先实施救援。这样,就增加了法律的道德含金量,彰显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使法律始终成为支持扶危济困的良法。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