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杭州申办亚运“独孤求败”,社会要多想“静静”

2015年09月18日 07:58   来源:红网   徐林生

  “独孤求败”的杭州,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顺理成章地获得第19届亚运会主办权,值得祝贺。这将是我国第三个举办亚运会的城市,此前北京、广州已分别举办过。加上2019年男子篮球世界杯、2022年北京冬奥会,未来10年是我国举办国际大型赛事的黄金时期。

  对杭州市来说,如何立足长远规划好体育场馆、基础设施及监督机制等,确实应尽快列入日程。而立足全国,放眼世界,笔者认为申办国际大型运动会的“临界点”已出现,有必要让有关各方少点冲动,多想“静静”。

  首先,我国国情不容许我们不断申办国际大型运动会。自从北京举办1990年亚运会以来,除了男子足球世界杯以外,我国已成功举办或即将举办几乎所有的重大国际赛事。这些重大赛事的举办,对我国体育事业、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国际形象有巨大推动作用,影响深远。但举办大型国际赛事投入巨大、举债过多、挤占民生投入的实际也不容忽视,甚至赛事刚结束、官员进牢房的情况也不鲜见。公众对举债过多办国际赛事的怨言其实已有逐渐增多趋势,广州举办亚运会留下的2100亿元债务就曾引发包括钟南山院士在内等有识之士的公开质疑。引人关注的是,这边厢亚运会主办权刚到手,那边厢“杭州亚运花费超广州亚运”的新闻已出街(9月16日人民网)。这不可能不影响社会公众的观感。

  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扶贫助困任务十分艰巨,总体仍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不可能改变。与此同时,另一个不可否认的现实是,官员追求政绩、发达城市间攀比、政府花钱约束少等因素影响,有申办国际大型赛事愿望的城市应该不在少数,这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具体原因“你懂的”。这几年,已有专家学者在反思:我们是否应该不限制地申办国际大型运动会。此番杭州申办亚运会成功后,可谓“功德圆满”,从民意和国情的角度看,抑制发达大城市申办国际大型运动会冲动的“临界点”已出现,除非男子足球世界杯,否则,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已无大力推动申办工作的迫切需要。

  其次,国际性运动会的影响力不断下降,各国政府对申办兴趣也明显减弱。国际性运动会“光环”日益暗淡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举办开支越来越高,攀比心理蔓延全球,各国经济发展面临长期困难,主流民意反弹越来越明显,在此情况下,“敬而远之”是许多国家的现实策略。从广州、杭州无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获得亚运会主办权,到越南“不顾面子”放弃到手的第18届亚运会主办权;从北京冬奥会只有两个申办城市,到巴西里约2016年奥运会筹备工作曾引发大规模示威游行,无不说明国际大型运动会在不断“贬值”,公众审美日渐“疲劳”,有申办意愿的国家越来越谨慎,这个时候,如果我国某个城市提出申办某个大型国际性运动会,分分钟可能成为“独孤求败”的“接盘侠”,接下的可能不是一个“香饽饽”,而是一个“烫手山芋”。

  由于有奥运圣火回家的美好主题,希腊雅典获得了2004年奥运会主办权。但是,举办过程投入巨大,造成政府财政赤字长期高居不下。随后希腊陷入危机泥淖,至今难以自拔,与举办雅典奥运会不无关系,我们应当引以为鉴。笔者认为,我国体育事业最高决策机构,应该重新评估,立足长远,制定一个申办国际大型运动会赛事的远期规划,统筹兼顾,照顾民意,适时有度地制定申办远景目标,理性抑制一些发达大城市可能过于冲动的申办意愿。这是基本国情所限,也是回应民意的现实需要。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歪看木土杭州”用力过猛    2016年07月06日
  • ·对“杭州印”别忙贴标签    2016年04月28日
  • ·别让“假摔帝”透支社会善意    2014年05月16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