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完全“自愿”的下跪更可怕

2015年09月11日 14:0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王聃

  “感谢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感谢企业给了我们工作机会,感谢顾客光临我们的火锅店,感谢队友让我成长!”9月9日上午,在沈阳铁西区爱工北街一个广场上,上百名员工面对几个领导模样的人集体下跪,并喊响口号,引来不少路人驻足观看。据了解,搞这场活动的企业是一家火锅店。火锅店负责人随后对记者回应称,确实是他们在开会,但下跪完全是出于员工意愿,目的是为了增强员工凝聚力,是一种企业文化。(9月10日《沈阳晚报》)

  说实话,我不太能够接受这位负责人的回应。如果硬要把下跪感恩也列为一种企业文化,那么它无疑是企业最没有文化的表现。何为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指一个组织由其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其特有的文化形象。企业文化虽然允许有差别,但不能跨越社会可接受度等种种底线。要求员工用下跪的极端方式来感激领导与消费者,无论如何都不妥当。而围观者沸沸扬扬的议论也在说明,如此表达企业文化的方式,很难让人接受。

  倘若进一步来分析,这起下跪事件还暴露了更多不当之处。比如有律师就认为,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给用人单位下跪,以感谢给予就业机会的行为,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对普通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的肆意践踏。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及“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下跪行为本身可能涉及违法。可见,下跪一幕不能就此轻轻放过。不过在我看来,该起下跪事件真正难以令人释怀之处在于,在整个过程中,竟然所有的人都下跪了。

  是的,必须强调这一点。照片中,那些员工竟然不约而同地跪下了,他们为什么没有对荒唐的企业文化表示反对与不服从?报道中的一些细节更是对此进行了佐证。无论是火锅店的负责人还是当事员工,都表示下跪系“自愿行为”。目击者更是声称,下跪行为甚至进行了提前的排练。对于企业组织的下跪,观察者会习惯性地认为这是劳动者相对用工单位的弱势,是特定场景中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但与该起事件来对比,解释似乎并不能成立,那么,“自愿下跪”的症结到底何在?

  或许只有一种解释才成立,那就是不少普通人其实都缺乏公民权利的自觉。作家龙应台在她的《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中曾经说过一句话:这世界最容易生存的不是蟑螂,而是“坏人”。正是因为人的懦弱怕事、逆来顺受,所以他们面对强权恶势,面对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不敢“生气”。以此来看这起火锅店员工下跪事件,又何尝不是如此?正是因为缺乏最基本的公民意识,所以他们远未认识到下跪行为本身的羞辱意味,进而自愿参与了如此一场现实的闹剧。

  非下跪不足以抒情,非要下跪才足以表达对老板的感激,才足以表达对消费者的谢意,如果要说这是企业文化,那么它也只能是“膝盖上的企业文化”。而在一个正派的社会里,所有人其实都有免于羞辱和强迫的权利。对于这起冠以企业文化之名的闹市中下跪,不能不做更多的省思。它让人看到某些用工单位管理方式的落后,但这起事件最令人遗憾之处依旧在于,当用工方要求员工下跪时,竟然没有出现“不服从的员工”。当员工的下跪完全出于“自愿”,这比下跪本身更可怕。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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