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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亿公路通车5天变“水路”,谁之过?

2015年09月08日 09:12   来源:中国江西网   雷若愚

  昨日凌晨的一场大雨,让许多睡梦中的市民感受到一丝凉意,不过对于刚刚通车的21号公路来说,这场雨来得有些不是时候。(9月6日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修路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出行,可武汉市青山区化工新区修建的21号道路,投资2.6亿,通车5天却因大雨致部分路段渍水非常严重,最深有2米。过往车辆行人纷纷绕行,便民路反而不便民,如果仅仅说是道路配套设施没有修好,显然理由太过牵强,也无法得到大家的谅解。

  一个投资2.6亿的道路要修建,肯定需要经过严格的环评、可研等环节,对道路修建中或修建后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应都有考虑,如何防止雨水对道路的损坏肯定也在之列。既然路可以先行施工并交付使用,为何对道路排水起到至关重要的排水系统却没有纳入工程同时开工建设?是根本就没有设计?还是设计了某些决策者认为排水系统投资太小,没有引起重视?到底是什么原因,需要有权威部门调查核实后对外公布,这也是能否搞清楚道路渍水为何如此严重的关键。

  如今,渍水道路饱受质疑,无论是承建方还是业主都要认真对待。毕竟,投资这么大,道路不仅没有便民,反而因大雨严重渍水影响到出行。试想,如果多下几场雨,多渍几次水,修好的道路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豆腐渣”工程,到那时,损失该有谁来承担?难道将责任归咎于大雨?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况且这事真还明显就是人为决策失误。

  其实,21号公路渍水如此严重?固然有设计不完善,配套设施修建不给力等原因,笔者认为,更为关键的恐怕还是存在决策太过于随意。为何说决策太随意?无论是道路修建、道路“建成”交付使用还是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何时开工,哪一个没有随意决策的影子?

  先说道路的修建。21号公路的承建方表示,21号公路的主体确实已经完工,也已经达到了通车条件,排水系统也修建完毕,于是在上个月底通车。而21号公路的业主方——武汉市城投集团相关人士表示,21号公路的主体工程尽管已经修建起来,但其辅助工程确实没有完成,如作为主要排水工程的泵站龙角湖泵站还处在建设之中,现在根本就不能发挥太大作用,导致21号公路出现严重渍水。也就说,施工方,建设方对道路附属设施修建认识是不一致的。修道路的只管修路,至于道路的配套沟渠、排水系统是否达到要求,修路的不管不问。试问如此不负责任、不专业的道路承建者,如何就成了道路的施工方?值得深究。

  再说道路通车。武汉市城投集团相关人士称,这是因为21号公路的主体部分已完全满足通车的条件,而沿途有众多企业,为了满足沿途企业运输的需要和沿途居民出行的要求,于是未等所有的工程都完工就通车了。出发点是好的,为了便民。可既然没有全部完工,就匆匆忙忙通车,如果因渍水严重出现安全事故?请问责任谁来负?一场大雨,道路渍水的缺陷被暴露无遗,如此早就发现道路排水有问题,也不是坏事。反而一方面会加快排水系统建设,尽快解决渍水问题。另一方面也让相关部门意识到,这条宽阔的道路还暗藏危险,需要重视。

  另外,道路配套设施的修建。记者调查时,相关方面解释说,解决该片区渍水问题的21号公路明渠改造工程和龙角湖泵站工程也已列入计划。但分别将于2016年4月底前和12月底才能建成投入使用。也就说,这两项重要的辅助工程开完工时间均晚于道路开完工时间。明知道这些配套设施不修建将对道路造成严重影响却故意拖延实施,作为道路修建的决策者,显然缺少相关专业知识,更放任了事件的发生,是不称职的。

  事件已经发生,当地相关部门应勇于承担过失。一方面要加快道路辅助设施的修建进度;另一方面应对该路是否同行拿出具体方案并告知公众;第三还应及时组成调查组,对整个事件展开调查,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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