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7日,《乐清日报》刊登了乐清市拟提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其中就包括张立中,公示期从2015年7月7日起到2015年7月14日止。公示期刚过,张立中就因为抗台期间喝酒聊天被网友拍摄举报而被停职。(8月25日《现代金报》)
“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喝酒对于文人骚客来说,可成一段佳话,但对于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台风来临之际,“抗风”职责在身,居然把百姓安危抛之脑后,三五成群的“把酒言欢”,怎能让党放心?怎能让百姓安心?
幸运的是这位副局长的失职渎职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试想如果台风来临,身负重责的局长和下属已然“醉意浓浓”,恐怕就会有百姓因为他们而“家破人亡”,所以对于领导干部饮酒问题应该严肃对待并坚决杜绝。
领导干部饮酒是对人民的不负责。无论是在日常工作期间还是在抗台救灾的特殊时期,领导干部饮酒的行为都会引起群众的不满。说到这里,笔者不禁想起了群众编的一段顺口溜:喝酒像喝汤,此人是工商;喝酒不用劝,工作在法院;举酒一口干,一定是公安;八两都不醉,一定是国税。这虽然是戏言,但是也深深的暴露出了群众对领导干部饮酒的不满。作为人民公仆,作为人民的利益的“卫士”,就绝不能当“酒囊饭袋”,而要时刻保持清醒,如此这般才能让老百姓有安全感。
领导干部饮酒是对党纪法规的不负责。党纪国法对全体党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倘若领导干部带头在工作期间、值班期间、抗台期间饮酒,良好党风政风还如何能够形成?党纪的威严还如何能在党员中树立?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上行下效,只有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责,才能“不令自行”。
领导干部饮酒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已经不知道有多少“酒精考验”的领导干部倒在了酒桌上,淹死在酒杯中。或是饮酒过量致死,或是被不良之人“借酒言事”而拉下马。所以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饮酒是一个必须堵上的“偏门”,否则不仅是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还给一些人拉关系,套近乎提供了便利。
在工作期间不准饮酒是国家的明文规定,适用于全体党员干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把不能饮酒的范围扩大到“24小时”,因为领导干部要做表率,要做榜样,要带头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如此才可让党放心,让百姓安心,也让自己舒心。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