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者“刻意失明”,还要损公肥私到几时?

2015年08月20日 10:46   来源:光明网   司马童

  残联理事长受贿办理假残疾证,民政局生产科长收钱通过年检,普通企业摇身变成福利企业,得以堂而皇之骗取税收补贴。这是发生在江苏镇江丹阳市的一桩窝案。记者获悉,这是媒体的一篇报道引起检方关注,进而发现企业的骗局,顺藤摸瓜牵才揭出的贪腐。(8月19日中国广播网)

  这宗权钱交易的贪腐窝案,看起来盘根错节、暗箱操作,事实上却也如蒙薄纱、一揭便穿。因为,且不议就“瞒上”来说,有些监管者是不是有意无意地甘愿被蒙;而在骗取国家退税的“假福利”企业那儿,无论真残疾或是“被残疾”的员工,几乎个个都对其中的猫腻心知肚明。

  出于关心照顾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我国对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并达到一定条件的“福利企业”,也有着相应的优惠政策。2007年7月,国家出台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符合实际安置上岗工作的残疾职工在10人以上、占在职职工比例25%以上、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发放不低于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每名残疾人每年最多3.5万元的退税优惠政策。但无疑,惠民的善策若是监管不严,则会异变为沆瀣一气、挖国家利益墙脚的巨大漏洞。

  发生在江苏丹阳的这起骗取国家退税的“假福利”窝案,其骗术并不高明,手段亦显老套:一是为部分健康员工办张“残疾证”,虚增企业的就业“残疾人”人数;二是通过行贿某些监管者,换取他们“开绿灯”而眼开眼闭、装作不知。这种你知我知、甚至企业员工也知的“公开秘密”,之所以常常让国家利益成了唯一不知的“冤不头”,是因为涉案企业往往“以小博大”,通过让残疾或“被残疾”的就业者尝些小小甜头,也便贴上了“封嘴膏药”。

  员工看不惯”帮了“监管看不清”。报道称,2013年6月,人民网江苏频道爆料称,丹阳福强纸箱制品公司虚报残疾职工人数,骗取国家福利企业退税款。丹阳市检察院侦防局随之介入调查,约见了发帖人吴城。吴城透露,公司“被残疾”的员工不止他一人,每个月可从会计那里多领100元钱,他是看不惯此事才决定发帖揭露的。这就很是令人担忧,如此近乎明目张胆的“坑国家之财”行径,倘若没有意外出现的“员工看不惯”,因着监管者的“刻意失明”,不知还将损公肥私到几时?

  识破“假福利”,要靠员工“看不惯”?这样的设问,自然无法让公众信服。但网上稍作检索,倒也不难发现,现实中屡屡被揭的“假福利”之乱,十有八九并非违法者的天资聪颖、隐匿至深,而是缘于相关“监管之眼”的走马观花或懒得细察。这当中的不少案例,更是揭示了得钱买放、徇私枉法的结盟合谋。

可见,“监管看不清”的实质是“权责不对等”。换言之,要使屡见不鲜的“假福利”骗局不敢蠢蠢欲动、随意造次,关键还得从监管的源头扎紧“篱笆”,追责尸位素餐,狠治以权谋私;同时,不妨多多引入和借助社会监督力量,以“人人看不惯”、“随时看不惯”的强大法治震慑,让类似“假福利”企业这样的蝇营狗苟者,赶紧悬崖勒马,不敢轻易使诈。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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