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米长的绑蟹绳监管者看到了吗

2015年10月12日 11:03   来源:东方网   吴应海

  中秋国庆期间,浙江宁波许多人投诉,对青蟹绑绳过度很是气愤。有消费者称:“我妈从市场买回两只青蟹,每只青蟹的绳子达30多米,这到底卖的是绳还是青蟹?”(《四川日报》10月11日)

  螃蟹味道鲜美,价格不菲,但那根本就不值钱的绑蟹绳索却“蟹荣绳贵”,和螃蟹卖出了相同的价钱,怎不让消费者倍感憋屈。而更要命的是,现在的绑蟹绳索大有越来越粗、越来越长之势,有的甚至“喧宾夺主”,超过了螃蟹本身的重量,令人难以置信。

  然而,虽然我们面对吓人的绑蟹绳“怒发冲冠”,却又无可奈何。因为按照目前的规定,对于螃蟹的外包装没有明确规定,商家只要明码标价让消费者一目了然,不存在短斤少两行为,那就不算违规。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选择用脚投票,但“无绳蟹”却要比“有绳蟹”的价格高出许多,让你同样一肚子憋屈。

  我们承认,螃蟹这种水产品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运输、批发、销售环节,若不用绳子捆绑,极易伤人;同时螃蟹好互相厮打,不捆绑会使存活期变短。但在捆绑螃蟹时,也不能如此不顾消费者的利益,毫无顾忌的使用粗得吓人、吸水特别厉害的绳索呀。这与从消费的口袋里往外抢钱何异?

  如果说粗绳、长绳绑蟹现象刚刚在市场出现,相关政策来不及作出调整还情有可原。可事实是,这种公然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已经出现多年,消费者早已怨声载道,为什么相关部门就是充耳不闻,听任“蟹荣绳贵”这种现象大行其道呢?真不知这一回,30米长的绑蟹绳监管者能否看到?是不是还要听任这一霸道的潜规则继续“横行”下去?

  期盼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行动,给捆蟹绳索定个标准,限其重重,以维护市场卖买的最基本公平。只有这样,销售者才无法借蟹卖绳,大赚不义之财;消费者也才能在怀疑捆蟹绳过重时,理直气壮的进行维权。当然,如果相关行业协会能引导商家进行自律,通过推广新包装来杜绝欺客现象,那就更好。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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