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硕士研究生小夏,为了解决北京户口,同王先生签订协议,约定王先生帮其解决户口进京问题,为此小夏支付了28万余元。然而王先生很快因为倒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法院判刑,鸡飞蛋打的小夏随即将王先生起诉至法院,索要自己当时支付的费用。(8月19日《北京晨报》)
北京户口是不是可以用钱买?这恐怕无需很高学历都能否定。不然的话,涉及户籍的商品房“限购”政策,就28万元出入的话,对很多人而言将失去约束力;城市户口是不是存在买卖?潜规则下,官位都可以“买卖”,户口还算什么?然而,在应届硕士研究生小夏看来,似乎北京户口既可买卖,而且还是合法的,可以放到台面上来说的。
假如小夏明知买卖北京户口是不合法的,当王先生因倒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法院判刑时,他怎么还有脸将王先生起诉至法院,索要自己当时支付的费用?如果这种“索要”合情合理的话,他还应向其母校索赔学费,因为,他的母校没有将他培养成一个合格的研究生,以致让他根本不具备硕士研究生的起码资质。
硕士研究生是本科之后的深造课程,与本科生相比研究生教育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一旦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那么,北京某高校工商管理研究生毕业的小夏,具备多少独立的思考能力呢?北京户口能不能花钱买,可能连北京的出租车司机都能回答。当然,如果遇到有点“见识”的出租车司机,也可能说出有钱很多事能办的见解,但他的表情一定是“你懂的”。
无论硕士研究生小夏对此懂不懂,笔者都不会指责他或可能是对潜规则的依附。本来,即使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硕士研究生,也包括了对社会现状的独立思考,得以在权力寻租的空间里满足自己的人生追求,也可以算作某种精明。但是,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硕士研究生,不可能分不清明规则还是潜规则,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走的是一条正道还是歪路。如果把见不得人的非法交易当做合法买卖,这在智商上连无证摊贩都不如了,无证摊贩还知道看见城管要躲避,一个硕士研究生竟然连买户口是非法的都不知道?如果知道,还敢嚷嚷到法院?
当然,28万元的买卖鸡飞蛋打,对很多人来说是心惊肉跳的。或许,没有念过多少书或不懂法律知识的人,会因损失惨重而失去理智,不惜把事情闹大。但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失利之下的不顾一切,二是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一无所知。倘若只是前者,要闹也不敢闹到法院。那么,作为硕士研究生,连这份买卖户口合同的性质也不知道?如果之前不知道,但当得知王先生因为倒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法院判刑时,还不知道自己与他做下了什么买卖?难道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硕士研究生,唯独没有进修基础法律常识课?
尽管此案尚未宣判,也不知硕士研究生小夏最终会不会钻到法律的空子,但这样的硕士研究生是令人堪忧的。因此,笔者觉得,小夏既然有勇气将一份“损害了国家对于进京指标、北京户籍管理的社会秩序,损害其他能够通过正常途径取得进京指标人员的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自己损失了28万元而诉诸法律,何不干脆连培养出如此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硕士研究生的高校也一起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