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挂靠费”背离公益属性

2015年04月15日 11:22   来源:光明网   何勇海

  临近毕业季,许多大学生找到工作后却陷入意想不到的烦恼:把户口从大学迁到异地工作的城市,需找个地方挂靠。而为薄薄的户籍卡“安个家”,竟要向人才中心交纳多达数千元的挂靠费和每年数百元的管理费。新华社记者采访发现,多个城市均存在人才中心收取集体户口挂靠费、管理费的现象。有专家估算,全国因挂靠集体户口产生的相关收费至少达数亿元。(4月14日《光明日报》)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暂时还没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大致有学校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用人单位集体户。一般而言,学校集体户、用人单位集体户,是不会被学生或用人单位收取挂靠费的,因为学生在该所学校学习,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学校或单位就有承担挂靠户口的义务。

  而人才中心作为服务机构,每年都要向集体户挂靠者收取一笔挂靠费和管理费,是否就意味着合理呢?不尽然。

  一方面,挂靠者向人才中心缴纳不菲的挂靠费和管理费,却享受不到应有服务。比如根据协议规定,落户人办理结婚的,必须将其户口迁出;已婚女性落户人,必须在其妊娠一定时期前将户口迁出。因为人才中心只是服务机构,涉及到挂靠者结婚、计生、子女落户和教育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办法解决。这就让人才中心集体户挂靠者存在结婚难、生育难、子女落户和受教育难。

  因此有人说:小小集体户,耽误了不少年轻人的幸福,不敢结婚,不敢生育。一些人才中收集体户挂靠者,在既无房产又无直系亲属挂靠的情况下,为了不耽误自己的幸福,在结婚、生育之时不得不选择暂时不办证。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难享社会福利,却要其每年都缴纳挂靠费和管理费,恐怕说不过去。

  另一方面,人才中心一般属于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社会服务组织,为需要挂靠的公民提供户口挂靠与管理,理应成为由公共财政承担经费的公益性服务项目,不宜将负担转嫁到服务对象身上。何况从报道来看,人才中心所谓的“挂靠费就是落户费,是人才中心为毕业生收集材料、跑公安局等部门把户口办下来的费用”,并没有交给公安部门呢?

  集体户口“挂靠费”在很多地方横行,说白了,是相关行政部门和下属机构将收费权力随意扩张的产物。一张信息纸承载的公共服务异化为经营性高收费,凸显部分行政部门职能错位和权力滥用。如今,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档案管理费,由集体户口挂靠、管理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应取消,或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减轻百姓负担。

  而人才中心集体户存在的结婚难、生育难、子女落户和受教育难,也可以通过取消人才中心集体户、设立社区公共户口来解决,允许既无房产又无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引进人才,在其本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落户。公共集体户子女的义务教育由所在地区政府统筹解决。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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