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苛责“情人节不办离婚”

2015年08月20日 07:56   来源:红网   符向军

  一年一度的七夕又来啦!福州市鼓楼区昨日消息,为了便于七夕当天的结婚登记,8月20日只登记结婚不登记离婚。(8月18日《东南快报》)

  表面上看,七夕“情人节”不办离婚登记,是民政部门对离婚自由的限制,这也让民政部门承受了不少舆论吐槽的压力,但客观地说,这实际是民政部门应对“情人节结婚潮”的变通之举,也是无奈之举,并非刻意要将欲离婚者拒之门外。只不过客观上是形势需要所“逼”,主观上也没有限制离婚的故意,因而简单质疑、批评民政部门限制离婚自由,违反婚姻法,有失公允。

  事实上,一年一度的七夕,相对2.14西方情人节,是传统的“中国情人节”,在这寓意爱情、浪漫、幸福的美好日子里,许多人扎堆结婚,目的就是图一个良辰吉日,为自己祈福,营造浓浓的爱情气氛。以至于每逢“情人节”,登记结婚的人数就“爆棚”,甚至是平时的十数倍。民政部门考虑到这一旺盛需求,为了尽量让新人们都赶上“好日子”,在这一天常常要抽调人手、加班加点,忙得连轴转,非常辛苦。而这背后,满载了付出与善意。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准备离婚的男女来说,对“情人节结婚潮”是心知肚明的,无论是排队等候之苦,还是现场气氛不对,他们都会有所考虑,非得赶在情人节这天来“凑热闹”办离婚的,毕竟是少数。因而,民政部门情人节“只结不离”并不会多么影响权利,产生严重不利后果。实际上,真正因感情破裂走到离婚地步的当事人,都会对离婚有一个清醒、理性的认知和评估,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都是三思后行、慎重而为的,而那些“一天都等不及”的离婚人士,往往是冲动、盲目的类型,“情人节不办离婚”对他们来说,客观上也是多了一个冷静思考,让婚姻“静静”的机会。或许通过这种浪漫情人节氛围下的“冷处理”,还会积下一件“功德”,让他们重归于好,挽救了婚姻和家庭。

  因而,民政部门情人节“只结不离”的苦衷和善意应可理解,只要做好事先的通知预告工作,不让少数欲办离婚登记人士跑冤枉路,也就不必苛责,而应给予必要的理解乃至认同。

  当然,“情人节不办离婚”并不是鼓励扎堆结婚,七夕节、情人节也未必能带来预期中美满幸福的婚姻,只要真心相爱,任何时候都是缔结婚姻的良辰吉日。要和防止冲动、盲目离婚一样,也要避免因为赶“好日子”而盲目、冲动结婚的现象,无论“闪婚闪离”,都可能对家庭、人生带来伤害,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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