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难民工 天理不容(图)

2015年08月19日 07:15   来源:燕赵晚报   文/童心老兵 诗/悠然阿朵、常少杰 题/短笛无腔007

  张百春今年30岁,商丘民权人,在郑州打零工,劝其喝酒的焦姓包工头欠其四五万元工钱,多次讨要未果。张百春说,16日晚得知父亲生病住院需花钱,就去找焦姓包工头讨工钱。包工头称“喝一杯20块”,农民工将一杯酒灌下后昏迷在街头。(8月18日《郑州晚报》)

  喝一杯酒,付二十块工钱,把讨薪民工当猴耍,此种老赖也算赖出了奇葩。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任何赖账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民工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逢赖必诉”,让那些想赖的不敢赖,赖了的,还回来;吞了的,吐出来,只有祭起法治的大旗,才无老赖容身之地,才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有道是:民工挣钱何其苦,讨薪不成反受辱。依法维权胆气壮,监察漏洞赶紧堵。另有诗为证:民工讨薪路漫漫,今朝又遇“鸿门宴”。逼酒耍赖须严惩,莫让法律留遗患。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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