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限制群众办酒席 民众为什么期待靠政府遏制陋习?

2015年08月07日 07:39   来源:红网   岳乾

  几天前,巴中市通江县公布的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规定,民间办寿宴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同时,诸如升学、满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席。该通知引发网友的质疑。近日,通江县回应,将对《通知》进行修改。(8月6日四川新闻网)

  公权力限制民间办宴席,尤其要求办寿宴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这其中的荒诞性不言而喻。网友以及评论者普遍指出,这种行为是公权力的“越界”,实属公权力管得太宽了,本质上是公权力的治理错位。言下之意,公权力没有权力约束办宴席、制寿宴诸如此类的民间行为。

  的确如此。公权力应有其界限,应有其权力范围,应有其适用框架,不能无所顾忌、肆意加诸所有社会、民间事务,尤其是公权力必须与私人生活有严格的界限。

  然而,也要看到,通江县这一《通知》所指向的现实问题。现实问题是,当地大摆筵席风气太盛,已经成为民众的沉重负担。简言之,本来沟通感情的宴席沦落为一种陋习。所以,在随后媒体的调查中,当地很多人都支持通江县的做法,很多人认为应该禁,甚至还有人认为通江县政府遏制歪风陋习不力,并对其表示不满。

  外界的观感与当地的感受何以反差如此巨大?理论的论断与实际的需要为何无法对应?民众为什么会期待政府来遏制民间陋习?原因或许就在于,有些社会问题我们可能尚未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在没有更好的办法的情况下,民众只能指望公权力介入。

  即如通江县大摆宴席的陋习而言,理论上说,大摆宴席并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公权力没有权力介入,但实际上如果陋习已经严重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在现阶段,老百姓所能指望的,只有公权力介入了。实际上,类似的情况并非仅此一例,在现实生活中,不乏一些社会看不惯、民众无法接受的事情。理论上来说,这些事情应该交由社会自我调适、交由社会风气自我约束,但问题是,社会的自我调适往往过于缓慢,社会的自我约束又往往缺乏力量,难以真正地移风易俗,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就不免期待公权力强力介入了。

  而更根本的原因则在于,社会尚没有建立有效的自我调试机制,公众尚没有建立自我约束与规范的意识,在社会中,外在的约束与内在的规范尚没有形成,由此导致社会无法凭靠自身的力量实现习俗的优化。简言之,公共空间尚没有成形、公共精神尚没有建立,公共德性尚没有构筑,以及伴随公共空间的公共力量与能动性尚称匮乏。

  一个健康的社会,社会的有机体应该包含三个部分:公权力或称政治权力、社会或称公共空间、个体或称私人世界。公权力主要依靠政治制度与法律维系社会的法治秩序,社会主要依靠道德与习俗维系社会的善良风俗,个体则主要经营私人生活。这三者相辅相成,共同塑造出良好的社会结构,缺一不可。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公权力与私人生活固然不可缺,社会或公共空间亦不可缺,这一点最易为我们忽视。

  我们社会的许多问题就在于社会或公共空间的缺乏,致使公权力之外就是无组织的、一盘散沙的个体,由此使得很多问题如果个体解决不了,就只能依靠公权力的介入,而实际上这些问题本应是由社会自我调适、公共空间自我规制的。但很显然,公权力的过度介入并非好事,因为这不仅会助长公权力滥权的倾向,还可能会导致公权力挤压社会空间,最终伤害民众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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