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近日推出“奇招”,对滥用远光灯的司机进行“体验式”执法,让他们看5分钟,尝尝被远光灯照射的滋味。有网友认为这种做法“大快人心”,也有人认为这是以暴制暴。
随意滥用远光灯,轻则令他人眼盲眩晕,重则车毁人亡,极易酿成交通事故。正因为太多人对此深有感触,深圳交警“体验5分钟”的执法才会引起广泛热议和点赞。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体验5分钟”在舆论场存在争议实属正常。然而,不论争议和分歧有多大,一个原则应该成为我们共同的底线——珍惜生命,文明驾驶。任何可能对自己和别人生命造成损失的行为,都应受到及时而严厉的制止。何况,扪心自问一番,“体验5分钟”还真算不上“严厉”。
根治滥用远光灯的陋习存在“两大难”:认定难、处罚难。从去年8月至今,深圳交警已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074宗,并对违法司机采取扣分罚款看远光灯等执法手段。但是,这种带有“运动执法”色彩的做法究竟能坚持多久?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