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打人“曝光5分钟见效”让人难以见“笑”

2015年08月06日 07:31   来源:红网   朱少华

  8月3日晚,南京电视台“东升工作室”以《是谁如此嚣张?》为题,曝光了“南京一公务员酒后殴打他人”事件。4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事情发生在7月11日晚上9点半左右,在南京林业大学培训中心的前台处,南京玄武区住建局副调研员陈爱平要住酒店,与前台服务员梅华发生冲突,并殴打梅华致其右肩软组织挫伤。据梅华介绍,陈爱平在动手时一直将“我是处长”这句话挂在嘴边。(8月5日《现代快报》)

  这个新闻实际发生在7月11日,就在事情发生后不久受害人就报案了,案件的性质是这样的恶劣,而肇事者又身为公务员,按说这个案子早就应该得到重视,这个陈爱平也早就应该被追究责任了。但在此后的半个多月,这个案件却一直没有多少实质性的进展,甚至还在扯皮。直到受害人出院的前一天8月1日,也就是20天以后,负责处理此事的陈警官才电话告诉受害人,案件被定性为治安案件。双方都有过错,希望她能接受调解。

  面对这一情景,挨打并受辱的受害人当然不答应。而就在一天后的8月3日,媒体将这一事件“原汁原味”地曝光了。接下来的事情不仅受害人梅华没有想到,网友们也没料到如此的神奇。在媒体曝光后5分钟不到,南京市纪委领导要求值班人员迅速核实情况。接下来更可谓雷厉风行,纪委快步调查,公安机关马不停蹄,在曝光后的第二天早晨8点,玄武区纪委通知陈爱平到纪委接受调查。而曝光后不到20小时,那位陈爱平就被送进了拘留所,治安拘留13天、并罚款1000元。

  如此一番行动,不仅干净利索,问题处理的更有条不紊。看到这里人们不由感叹,怪不得很多人都把希望寄托在媒体曝光身上,如此看来,不管案件怎么样的麻烦、棘手,甚至阻力重重,只要媒体一上网曝光,立刻就所向披靡,畅通无阻了。这件事情发生后20天未见动静,曝光后5分钟就立马见效,不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吗?对于这样的神奇效果人们当然应该高兴,但笔者却一点也笑不起来。

  其实,不管现在的处理怎样的雷厉风行,怎样的有条不紊和公平公正。这些都是当事部门应该办的,并完全能够办好的。而在事情发生后受害人更是及时报警。可为什么这些部门应该办好,能够办好,却又拖拖拉拉,推诿扯皮呢?如果这件事不曝光,事情更有可能被一直拖下去,不是激化了矛盾,就是不了了之。而在曝光之后又来了这样一个大逆转,这一切到底是因为什么?

  社会上发生的事情,产生的矛盾很多,而真正能够引起媒体曝光,让社会广泛关注的必定只有少数,甚至极少。如果在我们的社会上一切问题都要通过媒体曝光才能得到解决,那就不是惊喜,而是悲剧了。因此,这件事情矛盾解决,肇事者受到了惩处,而相关部门更应该深入调查一下,这一切的前因后果都是怎么造成的?如果凡事都需要媒体曝光,那么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才真正值得曝光。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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