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湖北武汉市汉阳区一路口看到,一工地门前挂了一串汽车车牌。73岁的李爹爹说,这些车牌都是前几天他在齐腰深的污水中摸回来的。车牌在大雨中脱落,有人乘机下水捞起要钱,究竟这钱赚不赚得?这几日,伴随一阵大雨,“浇”出两种对立观点。 (7月27日《武汉晨报》)
城里可以“看海”固然浪漫,代价就是车牌很容易给冲掉。没想到,车牌丢了还催生出一门生意——捡车牌赚外快。有人说这是趁水打劫,有人说这是劳动所得,听上去还真是各有道理,难辨对错。这让我想起了韩寒电影《后会无期》里那句经典对白:“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利弊。”老人家从齐腰深的污水中捞起车牌,省了你去车管所排队上牌,而且所收的钱也大大低于补牌的费用,这对于车主来说,利应该远大于弊。
况且在合理的范围内收点钱,古有明训,并无不妥。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但却没按规定向国家领钱。孔子知道后大为窝火,批评他道:“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牛逼哄哄地不向国家要钱,一旦大家都觉得这样做是对的很值得表扬和提倡,那么逼于道德的压力,谁还愿意再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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