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缠访者写入县志”是“懒政”的产物

2015年07月27日 09:29   来源:中国江西网   雷若愚

  位于陕西东南部的旬阳县,7月25日因一项“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的举措备受关注。(7月26日 网易)

  7月25日晚,旬阳县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向南方都市报记者独家回应称,所谓“记入县志”本意不是为了阻止民众正常信访,而是专门针对那些专业的闹事者,通过一种“记录在案”的方式予以曝光,引导公众来对他们进行评判谴责。虽然对出台此项措施的背景做出了解释,但笔者认为,将所谓“缠访者”写入县志,留下“恶名”,是“懒政”的产物,更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良策。

  为何是“懒政”的产物?要解释这个问题,首先应理清几个东西?

  一方面,县志是干什么的?县志是用于记载一个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的专书。是作为历史材料需要一直传承下去。也就是说,县志一般都用于记载该县发生的重大经济、文化等事件,如果将这些所谓的“缠访者”过多的写入县志,即使“缠访者”留下“恶名”,一定时期遏制住了“扯皮”、“无理缠访”现象,但从发展角度看,对该县未必就是好事。毕竟若干年后,我们的后辈再来读县志时是不是会觉得该县主政者因治县无方,不为民办事才会有这么多上访者?坚决杜绝为了消除信访的乱决策行为。这不仅不助于解决信访问题,反而会让信访问题变得更复杂化。

  另一方面,怎么定性信访类别?是正常信访还是“缠访”,是以上访次数还是越级访?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区分机制,单以个人经验就得出是“缠访”的结论写入县志,显然有违制定该项政策的初衷。一方面应重新全面梳理该县的所有信访案件,做到“家底清”;另一方面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评判机制,对信访案予以评判定性;第三,应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这些问题逐一核实,面对面倾听上访者诉求。第四,要从法规允许范围内拿出合法的解决方案一一落实。

  其实,不论信访者的诉求合理与否,既然选择上访或多或少总是有一些原因的。县级政府作为信访者的辖区主管,不应为了怕麻烦,为了减少影响,就出台类似“写入县志”等让人哭笑不得的地方条规,看似减少了上访案,但如果没有从根源上找到信访案的病因岂能真正化解这些信访案?与其临渊慕鱼到不如退而结网,与其出台将“缠访者写入县志”的规定到不如静下心来倾听上访者的诉求,逐一拿出化解举措,对上访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依法依规不偏不倚处理。试问人心都是肉长的,上访者难道还会无理上访么?

  退一步说,即使上访群体中有一些人私欲难填,于法于理其诉求都不可能得到解决。那就要运用法律武器给予“痛击”。只有这样,“无理上访者”才会明白“爱哭的孩子不一定都有糖吃”。如7月2日,该县电视台首档电视法制栏目《讲理说法》开播,首期曝光了当地一个“老赖”的案例。7月24日又曝光了一起违法上访被“依法予以拘留”案,这些其实都是处理“缠访案”的好方法。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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