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眼认字为何屡现江湖

2015年07月24日 09:59   来源:人民日报   熊 建

  特异功能表演具有信用累加性,成功了增加“信用”,失败了“信用”也不损失

  

  山东一位女童可以蒙眼认字。

  这是7月23日各大网站纷纷转载的一则新闻,说是某女童戴着父母设计的眼罩,摸一摸、闻一闻,就能知道纸上写了什么字。

  这个女童有否特异功能我不知道,但是有两点可以确认。第一,靠记者的体验式观察并不靠谱,须经更严格的测试。刘谦的现场魔术,一般的观察也参不透啊。第二,历史上的蒙眼认字多了,几乎都是魔术。

  鲁迅在《朋友》一文中说过:“我在小学的时候,看同学们变小戏法,‘耳中听字’呀,‘纸人出血’呀,很以为有趣。庙会时就有传授这些戏法的人,几枚铜元一件。”

  不只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四川的唐雨,北京的姜燕,还有各地林林总总的能用耳、鼻、手、脚、胃“认字”的青少年,把这套把戏又大玩了一过。中科院心理学所曾对姜燕进行过测试,结论是作弊,用假动作寻机偷看。

  那么,为什么蒙眼认字能长存天地之间、屡败屡战呢?鲁迅说,无聊的人,为消遣无聊计,是甘于受欺,并且安于自欺的,否则就更无聊赖。

  这是从受众心理角度来解释的,而从这种把戏自身的特点来说,则是利用了“大数原则”,从而具有“信用累加性”。可以说,这类表演一旦失败,一般不损失“信用”,因为人们更容易记住成功的特异功能表演。而媒体一般也只报道成功的表演。所以“成才”的道路很明显:放心说大话,放心地表演,场面越大越好,当然,到场的官员职位越高越好。

  即使有识之士进行了揭露,但是特异功能人士像韭菜一样一茬接一茬。这种“人海战术”具有积极进攻性,而揭露方基本处于消极防守态势,这样是揭露不完的。

  至于作假者前赴后继,从经济学意义上也讲得通,就是投入成本小,“几枚铜元”就能学会,而一旦成了势,媒体聚焦,商家蚁附,自会名利双收。而且损失很小,除非像王林那样涉嫌谋杀,一般都能善终。这样一来,就不愁没人登台,不怕没人捧场。

  自己玩魔术,自然无妨,可是如果我们的传播机构和新闻网站当成已经核实的真事或“奇迹”来报道,这就是“造大师”的节奏啊,教训还不深刻吗?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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