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公面积超标被免职”仍令人遗憾

2015年07月23日 07:37   来源:华西都市报   王聃

  7月21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召开全路电视电话会议,公开通报和处理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因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全部超标,给予太原铁路局局长杨绍清、党委书记张义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7月22日新华社)

  就我们的目力所及,因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被处分者,实在寥寥,最终的处理结果,多是以继续整改而作结。因班子成员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就给予单位主要领导以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更是少见。虽然通报称该事件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但可以想见,处分本身将释放出清晰的信息,那就是:倘若对下属的办公用房问题不加以约束,领导亦需要承担责任。

  回到该起事件中,它本身亦存在诸多悬疑之处。譬如,在中央自上而下的强力整治中,为什么太原铁路局仍有领导“顶风而行”?再譬如,为什么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现象,在整个班子成员中都存在?是失去了内部的监督力量,还是本身就达成了某种违规的默契?正因为如此,对于该种办公面积集体超标的行为给予处分,就显得分外必要。不过我仍认为,不可高估“因办公面积被免职”的威慑力。

  我想提请大家关注,铁总此次对太原铁路局局长与党委书记给出的处分,依旧是“免职”。媒体其实已经多次指出,《公务员法》及相关处分条例中对公职人员的处分,在列的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并无免职——换而言之,严格地评价,所谓对于官员的“免职”处分,从来都是“非法”的,都只是一种对于官员的妥协性处分方式。既然处分本身就不那么“货真价实”,那么指望它来衍生出足够的威慑力,实在不容乐观。

  如何来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务实处理?在我看来,一方面固然在于加大处分的力度,也即发现一处就追查一处,不给那些心存侥幸者留有希望,对那些顶风作案者,必须从重从严处罚,而“免职”并不在其中;但更重要的一方面在于,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让官员的办公住房信息时刻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如此,即便官员想拥有超标的办公室面积,亦多数将变得不可能。如此角度来说,“因办公面积超标被免职”虽让人看到了新气象,但仍令人有几分遗憾。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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