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竹溪村村干部侵吞公款150万元”,中纪委、监察部官网7月18日的这则头条消息,引发舆论热议。据悉,今年4月底,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江门共查出1110条,居全省之首。目前,有关部门已立案716宗,党纪政纪处分158人。
广东江门排查村干部腐败的成绩单,堪称“苍蝇式腐败”的现实标本。特别是江门某村几名村干部侵吞公款150万元,上了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头条,表明以村干部为主要群体的“苍蝇式”腐败,已引起中纪委关注,或将成为今后的反腐重点。
表面上看,村干部手中无职无权、无钱无物,缺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可事实并非如此,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不断强化,各种项目资金源源不断地投向农村;一些地方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大量土地被征用,巨额补偿款让村级组织一夜暴富,村干部也摇身一变为“土地财神”。村干部手中掌管大量集体土地等巨额财富,行使着巨大的管理权力,一旦失去有效监管就会失控,导致“苍蝇式腐败”频出。
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到底有多严重?从媒体报道来看,买票贿选、选举造假、暴力拉票、随意处置集体土地、截留惠民资金等都大量存在。网络流传的那句“大老虎离我们太远,眼前苍蝇每天扑脸”,就形象勾画出了一些地方“苍蝇式腐败”的严重程度。上级组织对村干部疏于监管,助长了“苍蝇式”腐败,损害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公信力,也破坏了干群关系,不利于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苍蝇式腐败”登上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头条,提醒有关部门应该让反腐工作更加深入基层。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官员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出重拳、下猛药集中整治。同时,从制度入手,对村干部在选举、任命、履职、离任等各个重要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特别是,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将村干部纳入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构建起“小村干部大监管”体系,铲除滋生“苍蝇式”腐败的现实土壤。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