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后感染艾滋,医院应首先担责

2015年07月20日 07:41   来源:红网   毛开云

  去年6月,河南开封市51岁女子在通许县人民医院做子宫肌瘤切除手术。术前检查一切正常,术后竟感染了艾滋。医院称可能是输的血有问题,开封中心血站称也有可能是手术刀消毒不彻底。但面对记者,血站改口说不排除有艾滋病人在窗口期献血,而此阶段病毒无法检测。(7月19日《大河报》)

  开封女子手术后感染艾滋,这责任不在患者,要么在医院,要么在血站。而医院和血站互相推诿,既是对患者的不尊重,也是严重违反医风医德的行为,甚至连起码的人文关怀都没有。患者术后感染艾滋,医院无疑应该首先担起责任。

  患者无缘无故地感染艾滋,受到的伤害和打击无疑非常沉重,理应得到应有的关怀和及时的救治。如果医院和血站有点良知和道德,就不应该首先在责任问题上互相推诿,而应该在治好患者病情尤其是心灵抚慰等问题上共同努力。患者感染艾滋,对患者而言事关健康甚至生命,而对医院和血站而言无非就是一点钱的问题,健康和生命与钱相比孰轻孰重,难道还需要世人来回答?

  医院和血站互相推诿,可能还牵扯到“帽子”和“牌子”的问题。如果责任确认在医院,或许医院领导的“帽子”、医院的“牌子”会受到一定影响;如果责任确认在血站,血站领导也可能会为“帽子”担心。然而,“帽子”“牌子”与患者的健康和生命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医院和血站互相推诿,是医者良心的缺失,是一切向钱看思想作祟,是政绩思维占据了上风,而“救死扶伤”“白衣天使”“医风医德”等美好词汇被搁置一边或雪藏起来。近年来医患纠纷不断,伤医事件屡屡发生,主要的原因或在于此。

  君不见,有的医院患者没钱不治病,有的医生开大处方,过度治疗问题突出,加剧了看病贵、看病难,社会各界颇有微词。改善医患关系,需要医患双方共同努力。作为医患关系中强势的医方,肯定应该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中唱主角。像患者手术后感染艾滋这种事情,假如医院能为患者着想,首先把责任担起来,解决患者的所有后顾之忧,至于责任到底是医院还是血站的,等待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后再确认,何愁医患关系不能改善?

  建立和谐医患关系,需要医方放下架子,一切为了患者,为了患者的一切,主动与患者沟通,做患者的倾听者和服务者;需要患者莫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医方,既要相信医者仁心,又要相信人间真情;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医患一家人、医患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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