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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奖“传闻”不断 茅奖勿蹈“覆辙”

2015年07月08日 07:55   来源:羊城晚报   何龙

  一直传闻不绝的“陕西诗人阎安向中国作协副主席高洪波行贿获鲁迅文学奖”的消息,近日有了新进展。

  7月4日,中国作协官网——“中国作家网”发表名为《高洪波阎安分别对网上有关反映做出回应》的文章。

  文章称,阎安承认确实送过“装有40枚古铜钱的匣子”给高洪波;高洪波则回应说:“我给陕西诗人阎安退礼信属实,所退礼物为古钱币一匣,时间为阎安来北京领取鲁迅文学奖的当天晚上,因诸多人在场,恐不方便当面退礼,匆匆写一便条。”高洪波强调,他并没有承认存在贿选,关于此种说法是“完全是编造的。”

  中国作协表示正对有关反映进行调查了解。

  国家作协副主席与省作协副主席同时卷入文学评奖“贿选”传闻,这样的涉丑层次实在有点高。尽管文人在相轻时会互相攻击,在相亲时会互相送礼,但在鲁迅文学奖评奖前送礼,而且送的还算是厚礼,这就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了。

  作协是个很特别的机构。它按理说是民间机构,但它又是个有行政级别、属于公务员序列的机构。省里的作协与国家作协虽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国家作协领导也无权决定省作协的人事安排,但在文学评奖上,国家作协的主要领导却有不小的话事权,有的本身就是评委。如果在官场,下级向上级送贵重礼物一定算贿赂;而在作协体系里,算不算贿赂,其边界就有点模糊了。

  问题的关键就在阎安向高洪波送厚礼的时机。如果说在没有利害关系的平时送,算不算贿赂还存有争议,那么在鲁奖评奖前向对评选此奖有重大影响力的高洪波送古钱币,其意图就大可怀疑了。而且高洪波在颁奖之后把古钱币退还给阎安,也说明他意识到送礼与评奖的关联性,至少意识到收之不妥。

  阎安送礼的秘密是从高洪波退礼时所附的私信上走漏的,而这种高度私密的信件是怎么被人发现的?这里显然有更多有待挖掘的新闻,同时也证明了“欲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古老定律。

  这些年,鲁迅文学奖的负面传闻几乎每年都有,已成为一种周期性的传闻。尽管各种评奖都或多或少有潜规则传闻,但如此密集的传闻,至少显示这个奖项的评选在公开公正上可能出现了问题。

  暗箱操作是潜规则赖以生存的土壤,要铲除这一土壤,阳光与透明是大马力的推土机。为了防止潜规则在评奖中起作用,台湾就在一些重要的文学评奖中实行公开制:哪个评委投谁和不投谁的票、投不投的理由是什么,往往都公之于众。有了这种公开,就有了心理压力——那些投票给显然不具备获奖资格者的评委,或者会因为水平低下而丢人现眼,或者会由于暗藏私心而露出马脚。

  一般说来,文艺作品的评比不像体育竞赛那样成绩优劣明显,名次高低立现,但并非文艺作品的优劣便没有可比性,绝大多数的作品还是能够一眼可辨其优劣的。把国家级的奖项颁给水平显然不高的作者或作品,要么可能是评委的水平有问题,要么可能是评委的投票有猫腻。那么这样的评委又是什么人选出来的?

  鲁迅文学奖“传闻”不断,显然是对鲁迅的不敬。据悉,文学的另一大奖茅盾文学奖将在今年8月评出,那么,如何吸取鲁奖的教训,做到评奖的公开公正,让茅盾文学奖对得起茅盾,这应该是茅奖未雨绸缪的事了。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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