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传闻比安全保命重要?

2013年10月15日 10:08   来源:东方网   张生泉

  近日有网友在乌鲁木齐飞往银川的飞机上看见机组的乘务长与头等舱的服务员在头等舱内玩手机,时间竟然长达半小时以上,于是,该网友也掏出手机把这个画面拍摄了下来并且上传微博。山东航空公司知道这一消息后,迅速作出决定,这两位当事人得到了“停飞”的处罚。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我们民族仗义执言和见义勇为的优良品行。但是,也有网友质疑:飞机上玩手机确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它会干扰飞机仪表仪器的正常运行,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所以,看见这类危险事情的处置办法,不是自己也掏出手机在危险上再加危险;而是迅速制止这个现象的蔓延和继续。由此,我们也想到在平时生活中,尤其是在一些新闻记者的报道中,看见一些违法行为,特别是看见一些小偷、流氓等作案事件在进行过程中,他们不是出于公民良知及时去制止,而是出于职业习惯瞬间去捕捉——新闻价值的信息是有了,满足受众的心理、抢夺受众眼球的法则也做到了,但是,可能被侵害的一方利益也就在最需要正义之拳出击时“失手”了,可能被攻击的一方利益也就在最需要道义之声威慑时“失语”了。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是新闻宣传重要还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重要?

  可能会有人说,虽然记者等出于宣传之需的人拍照、录像是为了更多的人利益需要而工作,这个需要和个别的当事人的需要相比,前者更重要、更关键。我以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从道理上看,个别和一般相比,一般总是比个别的量大、质深,但是,一般从来不是脱离个别抽象的存在的,一般都是在满足个别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和提升上来的,因此,抽象的说一般无疑是一种解脱和推脱。在抗震救灾现场,我们有很多记者在看见灾民困难、甚至生命出现危险时,不是首先想到拍照、写字,而是放下相机和笔杆、放下身段,热情主动地去抢救、去献出,这种阻止一个虽然能为新闻提供价值但却可能为群众留下隐患的行为本身,就是一个新闻、就是一个把个别和一般有机融合、辩证处置的典范;反过来,像那位飞机摄影的网友一样,不是制止危险发生而是只顾新闻制造的心理和行为,这种做法让我们看见了新闻,但是也让我们看见,在“新闻”发生时,比新闻更重要的生命安全因为新闻需要却被遮蔽的新闻!如果全体记者、甚至全体民众在这种危险发生时,比如,当你看见流氓调戏和强奸女孩时,当你看见小偷的手已经伸进被害者钱包时,你不是及时的、大胆的制止,而是“润物细无声”地拍照、写字,这样的新闻究竟是为了新闻而新闻,还是为了群众而新闻?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人在任何意义上都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个话的意思是说,在世界上所有的事件和工作中,认识和对待一个事物最本质的价值无过于把人的尊严、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这样说,也不是绝对化,即对于那些战地记者、军事记者,或者说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记者,我们就不做本职工作,我们就没有职业分工和职业操守,那些在第一线抢拍的好照片和抢写的好文字,对于鼓舞救灾士气、对于弘扬正义精神都是起着重要作用的。但任何情况,除了一般都有个别,或者说一般都是由个别组成而成的,在完成本职工作时,在遇见突发事件时,我们有时要忘记自己的职业、自己的安全,主动地去应对更复杂、更需要我们发挥生命本能和精神进取的挑战,这就是素养、这就是“一个生命处于危险时,另一个生命出于生命尊严的需要、不管效果如何都要去积极抢救”(康德语)的原则。可惜的是,在今天,这样敬畏生命、这样把一般和个别有机融合的理念和行为还是不多。

  拍照传闻比安全保命更重要?提出这个发问,是希望通过这个事件,真正唤起我们广大民众乃至各界人士对“路见不平”和“见义勇为”这一类现象的人性之思考,真正推动我们社会乃至我们民族对新闻本质、新闻价值等新闻活动的人权之践行。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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