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近日出台困境未成年人寄养家庭评估标准。寄养家庭如何挑选?不是给口饭吃就行。南京市民政局制定的《寄养家庭评估标准》更强调寄养家庭、邻居关系和睦的环境。其中规定:主要照料人离异次数不应超过2次,本次婚姻应持续满2年。夫妻及家人不争吵打架。(6月29日《现代快报》)
仅南京就有3000多困境儿童,依此类推,全国困境儿童数字不容小觑,南京出台困境未成年人寄养家庭评估标准,公开征集寄养家庭,探索家庭寄养的养育方式,很有必要。虽然只是临时性寄养,但是寄养家庭必须尽心尽责照顾孩子,这个道理知易行难,对于“照料人离异不能超过两次”的寄养家庭门槛,笔者认为有一定道理:
首先,有助于帮助孩子树立健康的家庭观。虽然随着社会进步,人们对离异人士越来越宽容,但“照料人离异超过两次”,且经常打骂争吵,可能称不上道德瑕疵,但说明其在对待家庭、对待家人上缺乏一定程度上的理解、包容,现代社会日益强调个性张扬和婚姻自由,相对来说却缺乏责任感和担当。从恋爱到婚姻到白头偕老,本身就是一个长期磨合、平等交流进步的过程,两个成年人走到一起,尚且不能彼此沟通,同甘共苦,很难想象,这个人能够对素昧平生的、教养难度大的困境孩子怀有足够的耐心。
其次,“照料人离异超过两次”,客观上有难言的“隐衷”。成年人合则在一起不合则分,看似洒脱,最大的伤害实是孩子,如果照料人离异超过两次,若有亲生孩子,那么剪不断的亲情、理还乱的抚养关系,本身就让其焦头烂额,恐怕难有多余的精力来照料别人的孩子,若没有亲生孩子,则是其再婚的有利条件,极少会有人心甘情愿地全心全意照顾困境孩子,所以,“照料人离异不能超过两次”的寄养门槛,也符合人之常情。
再次,强化寄养家庭的健康指数。监护缺失儿童是最需要社会关爱的弱势群体。前不久曝光的南京养母“虐童案”,收养人经济能力、文化水平不可谓不高,但因为夫妻离异,家庭生活不顺导致养母情绪不稳,潜意识里把收养的孩子当作出气筒,并屡次以爱的名义伤害孩子,虽然孩子脱离了贫困的农村家庭,但与富裕却喜怒无常、缺乏正确养育知识的养母长期共处于封闭的家庭内部,或将造成隐匿不见的永久性伤害。
据悉,今年内南京将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分为孤儿、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和流浪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五大类,但这五大类归根到底都是家庭不健全,缺乏亲人关爱的孩子。困境儿童因为长期没人管,普遍存在着敏感偏激、孤僻冷漠、沟通障碍等问题,教育矫治难度大。这就需要寄养家庭、照料人愿意付出更多的关爱,学习科学的教养方法,并尽心尽责照顾孩子。
《困境未成年人寄养家庭评估标准》着重提出“照料人离异不能超过两次,夫妻及家人不争吵打架”等等其他有效措施,加强寄养家庭的专业化、规范化,是健全和完善寄养制度的有力支撑,有助于让他们回归健康的家庭,感受家的温暖,弥补童年的创伤。否则,轻率地将本已伤痕累累的孩子一再投入不稳定的家庭,使孩子经受再一次被漠视、被“遗弃”,将加重孩子的身心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违背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良善初衷。(斯涵涵)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