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食品溯源体系不能抛弃小农散户

2015年06月24日 06:55   来源:红网   郑渝川

  6月11日的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汪洋都分别对食品安全作重要批示,其中提到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市场上早就有了带有追溯码的食品,但记者调查发现,各地食品溯源体系标准不一,由企业自建的食品溯源平台缺乏监管,有的乱贴追溯码;由企业将原产地品牌的溯源码出售牟利;还有企业提供追溯码的定制服务,产地等追溯信息却完全由定制方自行掌握。农业部人士表示,将尽快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业内人士表示,国内散户养殖、种植等分散经营模式下,要普及食品安全溯源有不小难度。(6月23日《新京报》)

  这篇报道主要谈到了两个问题,一是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也缺乏必要监管,地方性及企业自建的食品溯源平台乱象频生,乱贴追溯码、包含虚假信息的追溯码等现象泛滥。这类现象的持续存在,将对国家食品质量追溯体系获得消费者信任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也将压低安全食品通过可追溯来源所可能获得的合理溢价。

  第二个问题是,国内一些食品溯源平台在推广过程中,没有获得养殖、种植散户及中小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积极响应。这被解释为因为食品溯源会增加生产经营成本,因而中小规模企业、农户很难有积极性。

  在笔者看来,有关官员、企业代表对第二个问题的解读,是完全错误的。各地及企业自建的食品溯源平台乱象频生,有效监管的缺失,这些发生在前,并因此造成食品溯源本身不被消费者信任,压低了合理溢价。这种情况下,中小规模企业、农户对参与各种分散的食品溯源平台表现出很低的积极性,是完全理性的选择。如果国家主管部门搭建起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食品溯源成本、纳入溯源体系的食品可获得的合理溢价都得以明晰,相信各类规模的企业和农户都会积极参与其中。

  笔者以为,搭建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主管部门应当避免只重视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而应当面向各类规模的企业和农户。食品溯源体系如果只考虑为规模企业“量身定做”服务方式,在国内很多地方现有的“公司+农户”合作框架下,散户及中小规模企业将只能通过大公司接入溯源平台,大公司将事实上进一步强化渠道霸权,提升供应链体系中的话语权,这将有利于后者压低供货价格。《经济参考报》6月23日报道,2014年年底以来,国内奶牛养殖户杀牛弃养现象频频出现,这一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恰恰正是占据了渠道霸权的乳企随意压价、拒绝按照合同价格收购鲜奶、单方面提高收奶条件。

  此外,如果食品溯源体系主要面向规模企业,还意味着大量的溯源数据收集、甄别工作将主要由大公司完成,而这很难避免大公司基于利润驱动而在溯源数据上做文章。上世纪90年代甚至更早就建立起食品溯源体系的欧洲一些国家,就曾多次曝出乳业等食品行业的上市公司的原料及相关溯源数据造假的丑闻。要减少并尽可能杜绝这类丑闻的发生,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在筹建过程以及未来的运行中,都应当实现高度透明,不能变为主管部门和大企业闭门操作的封闭体系,要加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代表,应保证新闻媒体、公民个人、养殖种植散户对体系运转行使监督权。

  世界知名的农业学家、荷兰瓦赫宁根大学教授扬·杜威·范德普勒格曾在专著中指出,公司农业的弊端集中体现为生态和社会成本外部化,造成严重污染,加剧农户(农业工人)失业。这也成为拉美、欧洲一些国家近年来“再小农化”的源头。正如扬·杜威·范德普勒格所说,在而今的技术条件以及教育高度普及背景下,小农农业(散户)模式完全能够摆脱高成本、低产出、低技术应用等标签,实现小规模的精耕细作。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扩散到散户一级,在技术上实际上并不存在障碍,这一体系正式启动后,高额成本经普遍分摊后也将降到合理水平。通过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散户可以通过养殖、种植获得相对更高而更稳定的收入,这将有助于推动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朝着职业农民的方向发展,留守儿童等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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