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通过对全国各省区市和8家央企2014年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环保部决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25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此举不仅将问题企业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有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更以不折不扣的核查与处罚,树立起环保责任书的公信,让环保责任书不再是“一纸空文”。
签订责任书为的是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确定了4项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上述看上去非常专业的名词,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存环境息息相关,前两项关联水体污染,后两项关联空气污染。控制好这四者总量排放,既有利于环境保护,又能形成结构调整的倒逼机制,为经济发展预留环境容量。
环保责任书因此要充分发挥“指挥棒”、“助力器”的作用,对地方政府与相关企业形成倒逼压力,敦促他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完成污染减排的约束性任务。
然而,过往热热闹闹签了责任书,结果不了了之的情形也在提示人们,没有监督与严厉处罚的预期,责任就会形同虚设,责任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这次环保部对问题企业的点名通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及明确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由监察机关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仿佛一记猛掌,把问题企业从习惯性的思维中拍醒,污染减排不过关,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企业,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有目标就有责任,有责任就有监督,有监督就有落实,无落实则有惩戒。按照“措施—目标—责任—监督—落实—问责”这样的路径层层推进,做细做实每一个环节,环保责任书才能真正兑现。
政贵在行,事成于实。落实环保责任书靠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同样要落脚于实。正如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所说的,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当环境保护工作有了顶层设计,唯有一步一个脚印、一天一点进步,保持力度、保持韧劲,踏踏实实、认真细致地完成每一项工作,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才不负人民群众的期待。(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曹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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