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买个副县长,买官卖官何时休?

2015年06月17日 10:53   来源:中国江苏网   阿良

  42岁的陈宜民亲手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8年前,他拿着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走进时任菏泽巨野县委书记刘贞坚的家,表示想当副县长,很快,他的心愿实现。那年他34岁。在心愿达成后,这位年轻的副县长通过各种手段占有公共财物,还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最终将自己送上不归路。(6月15日,中国网)

  据报道,陈宜民用10万元买来一个副县长,短短五年之内,前期投资的10万块钱变成了400万,高达40倍的投资回报让人咋舌。但毕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山东菏泽市中院对巨野县原副县长陈宜民以贪污和挪用公款罪等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陈宜民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真可谓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笔者不禁感叹,10万买个副县长,买官卖官何时休?

  众所周知,花钱买官的人绝对不会做赔本买卖。一旦权力到手,必然拼命捞钱,非赚取几倍甚至数十倍回报不可。也许正因为看到一本万利的畸形收益,有些官员为了升职不惜贷款买官,比如某基层官员,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这就应了一句顺口溜,“不送不重用,少送动一动,多送往上蹦”。

  笔者认为,陈宜民贪腐案,确实证明了一个流传很广的说法,即送钱买官,当官捞钱。但笔者有两个疑问。一是陈宜民为何轻易能买官成功?10万元真的起了这么大的作用?二是为何县委书记的权力会如此之大?竟然能直接对县领导班子的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纵观此案,足以说明“买官卖官”案件爆发的地方,无一不和上级领导的纵容、默许甚至同流合污有关,无一不和当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丛生有关。

  其实,中央对买官卖官一直是零容忍,一再强调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很显然,不但要对卖官者要严厉打击,对买官者也同样不能放过。

  所以,要真正杜绝“买官卖官”的歪风邪气,还官场政坛一个清正廉明,关键还是以“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态度坚决查处买官卖官“问题官员”。首先,要将这些“害群之马”清理出干部队伍;其次,还要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着手,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同时,还要让党员干部认识到“当官发财应当两道”,当官就不能想着发财,发财就不能想着当官。唯有如此,才能让干干净净做事的风气蔚然成风,让干干净净做人的干部占队伍主流。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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