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山韩村河镇西周各庄村书记孔某指使他人多报坟头,骗取了56.5万元迁坟补偿金。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一审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孔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6月11日法制晚报)
时下,一些人把征地拆迁当成了发财的好机遇。有人在国家建设已圈定的用地上违法建房,突击建房,以此向有关部门索要拆迁补偿。有的还打起了死人的主意,垒假坟来骗取国家补偿款。孔某不是第一个因多报坟头数骗补偿款的人。此前,顺义的4名村官——顺义牛栏山镇原副镇长李强、李桥镇政府武装部原部长申金华、牛栏山镇下坡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商中富,以及下坡屯村刘小芹四人因将21万元迁坟补偿款私分被判刑。这种现象也不只是北京市有,前不久,四川广元监狱干警王福龙、缠龙村六组党小组长王定宣、教师王定银等人,趁国家工程拆迁之机,共同谋划垒假坟50多座,骗取国家补偿款近40万元。像这种以死者的名义捞钱的情况还真很少听说过,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死者的污辱。
在征地拆迁矛盾成为当今社会一个突出问题的情况下,一些人垒假坟或多报坟头骗取补偿款,不知道是怎么骗过当地审批机关的。垒坟墓必须有死者的名字和死者的尸骨等辅证,这些人垒了这么多假坟,骗取了国家补助56.5万元。这些假坟葬的是哪些人?有关部门不难核实。然而,有关人员不但对当地垒假坟、虚报坟墓数睁一眼闭一眼,而且轻易地通过了审查。显然,当地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一些地方之所以在征地拆迁中矛盾频发,关键在于补偿不公平,有的官员利用职权,勾结商人或者被征收户通过违法审核、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补偿款。一些手握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分配权的征地拆迁部门领导干部,为了骗取巨额拆迁款,上下勾结、沆瀣一气,团伙作案,不仅从动迁、许可、评估到财务,整个过程环环造假,更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大肆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垒起的假坟,虚报的坟墓,侵占的却是国家和民众的利益,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这些假坟,制造了一个个“冤魂”,污辱了死者,丢掉了最起码的道德良知,丢掉了人民对官员的信任,丢掉了政府的公信力,使原本已经十分复杂的征地拆迁矛盾变得更为复杂。
多报的坟头,之所以能被认定为“真坟”,还有一个原因在于征地补偿不能做到完全公开。要从根本上遏制征地拆迁的腐败,必须在程序上做到公开和透明,这不仅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力,也能够规范干部的行为。试想,如果当地在征地补偿时,做到每个环节都能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对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进行有偿举报,看谁还敢垒假坟,虚报坟头?谁还敢对造假的人进行包庇和纵容?因此,对于这种垒假坟、虚报坟头捞补偿款的做法,“迁坟”时既要“查人”,更要“追责”,严打征地拆迁背后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行为,从而斩断征地拆迁过程中的黑色利益链。不然,如果不能杜绝此类骗保现象发生,假如死者在天有灵,肯定也不会放过这些骗补者和监管者。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