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最无争议加工资”凝聚价值共识

2015年06月10日 07:04   来源:西安晚报   王石川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国330万乡村教师的待遇有望大幅提高。《计划》明确提出,统一城乡教师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为提高乡村教师荣誉感,《计划》特别提出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6月9日《西安晚报》)

  尽管乡村教师的待遇只是有望提高,尚未瓜熟蒂落,但坊间反响极佳,有人甚至冠以“这是一次最无争议的加工资”。诚然,数以百万计的乡村教师,扎根在条件艰苦的最基层,待遇不高,还常被拖欠工资,往往入不敷出。与之相对应的是,他们常年坚守在三尺讲台,一人担当多个学科,承担的教学任务远甚于城镇教师。为了底层孩子的未来,付出了大量心血乃至生命。

  曾写出以乡村教师为题材的小说——《凤凰琴》的作家刘醒龙说过,乡村教师是二十世纪后半叶在中国大地上默默苦行的民间英雄,如果没有这些乡村教师,中国农村将是文化的荒漠。此非虚言。笔者有好几个亲戚都是乡村教师,他们教了一辈子书,送走了一批又一批学生,点燃了当地乡村的文化启蒙。有的留下了一身病,整个家庭都过得很清苦。

  乡村教师配得上所有的嘉奖,也渴望获得应有的保障。提高他们的待遇,可改变他们的窘况,也是为乡村教育输入动力。目前,在一些条件恶劣的乡村,好老师不愿意下去了,下去了也不愿意留下。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庞丽娟所称,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明显存在好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情况,越是基础教育阶段问题就越严重。

  一大原因即是条件艰苦、待遇偏低。尽管法律明确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同地区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但在一些地方并未严格落实,即便落实也难以令人满意。待遇通常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保障等,如果只将教师的基本工资与当地公务员保持一致,而忽略了绩效工资和福利保障,他们依然生活艰难。

  当然,乡村教师需要的不只是提高待遇,还需要有温度的制度尊重。值得提及的是,《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不仅提出改善乡村教师的待遇,要求各地依法为他们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还提出“由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也许乡村教师并不渴望荣誉证书,但这是对他们的肯定,也是对他们的激励。

  有了制度安排,更需不折不扣执行。有网友说:“我是乡村教师,涨工资估计又要等很多年。”还有人说,发到乡村教师手里才是重中之重 。更有乡村教师感叹,“不奢求涨工资,把扣的工资全部发给我们就可以了。每个月扣百分之三十的工资,过年发下来时还不到一半。”这些心声值得倾听。因此,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应尽快拿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应明确资金具体从哪里出。好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明确了地方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并表示将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最无争议加工资”凝聚着民意期待,也释放价值共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关乎乡村教师权益,更与基层教育公平息息相关,期待早日落地。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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