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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则和权利角度看待控烟条例

2015年06月01日 10:49   来源:光明网   李劭强

  5月31日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不过更受烟民关注的是,明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也将正式实施。届时,北京市包括写字楼、餐厅在内的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彻底叫停所有烟草促销活动。按照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违规吸烟的,最高将被罚款200元。(5月31日中国新闻网)

  吸烟危害健康,这是常识。但是,因为吸烟危害的潜在性和长期性,嗜好吸烟的人,一般不会把这个常识当回事,他们更愿享受吸烟带来的直接快感和暂时好处,也不会因此常识而彻底戒烟,或有意减少吸烟行为,包括在特定场所的吸烟。这就为控制吸烟条例的实施增加了难度。人们会担心,对于这些吸烟成瘾的烟民和烟枪来说,他们真的会遵守控烟条例,安静地做一个不吸烟的“美男子”?这恐怕不现实。即便开出的罚单最高可以是200元,对于这些人来说,一旦烟瘾上来,就可能什么都顾不上,先吸两口再说。

  此时,执行控烟条例就只能依赖外在监管和监督。其中,广泛的监督就是公众监督,就是劝阻——在不允许吸烟的场所发现吸烟行为之后,可以直接劝阻,也可以要求经营者和管理者进行劝阻。当然,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还可以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与有限的行政执法力量相比,这种广泛的监督才能更全面地发挥效用。但遗憾的是,调查显示,在是否会对违规吸烟者进行劝阻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有63.8%的受访者表示会选择“离开”或者“忍耐”,而选择劝阻的人则不到四成。这就意味着,人们对吸烟行为还没有养成劝阻的习惯,人们更习惯的是离开或忍耐。

  这一方面反映了控烟之难。人们之所以对吸烟行为不直接劝阻,原因可能是对此习以为常,或者担心直接劝阻会导致摩擦和冲突。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不起还躲不起吗?甚至,有公务员提出一种假设,当领导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抽烟时,自己能怎么办呢?难道不让领导抽?太多现实的顾虑和不多事的心态,以及习惯性的忍耐,可能让人们在面对抽烟行为无动于衷。正是看到了这样的现象与心态,人们才担心控烟条例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因为监督可能无效,执行可能缺少,结果控烟条例也就是口头说说而已。

  另一方面,无人劝阻的事实,也反映了控烟的必要和紧迫。吸烟不是个人行为,吸烟会造成二手烟危害。一项统计数字显示,中国是世界最大的香烟生产国和消费国,烟民超过3亿人,被动吸烟者约有7.4亿人,包括1.8亿儿童。而二手烟的危害是确定的:二手烟和吸烟一样,可能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等大量发生。毫不夸张地说,那些被动吸烟者在一定程度上是在被吸烟者变相绑架。或者,换句话说,那些不注意吸烟场合的吸烟者,是在拿别人的生命健康来抽烟。既然二手烟的危害这么大,既然人们还没有养成劝阻的习惯,就更加应该强调和维持特定场合不允许吸烟的规定,这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健康的保护。难道,我们忍心看着这些被动吸烟者忍受烟草的骚扰和侵害?

  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当然需要增加条例执行的力度,只有处罚真实存在,人们尤其是那些习惯漠视规则和他人权利的人,才能真正懂得、学会遵守条例,做一个不触犯规则,不冒犯别人的人。如果真实的处罚总是跟不上,人们发现在特定场合吸烟最多只是遭受别人白眼,很多人就可能继续肆无忌惮地抽烟,他们才不会在意自己的形象怎样。所以,人们对于控烟条例的第一个期待就是,执行可以有力,千万不能仅作表面文章。

  同时,文明的提高不能仅仅依靠制度处罚,还需要对控烟条例能够有更深的认知,把这个条例当成是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事情,并内化为自己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这就需要提高人们的控烟自觉,把控烟上升到一种规则和权利的高度去认知:对于吸烟者来说,他们需要培养的是规则意识,既然规则不允许在特定场合吸烟,就应该意识到规则的必要性,自觉地遵守规则,而不能我行我素,任意地破坏规则;对于被动吸烟者来说,应该培养自己的权利意识,当看到不当吸烟行为时,不该离开或躲避,而是应该直接劝阻,这是对自己权利的维护,也是对他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的维护。如果遇见这样的问题谁都沉默不语,那么自己的权利靠谁去维护和保护?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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