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半数职工提请就可与老板协商涨薪(图)

2014年09月30日 07:13   来源:西安晚报   文/舒锐 图/孙正超

 

  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刚修订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该条例修订的最大亮点是新增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半数以上职工提请可提出集体协商,包括了可提出工资增长的协商要求。(9月29日《南方都市报》)

  虽然本次广东省集体合同新规引发关注的新闻点在于“半数职工提请就可与老板协商涨薪”,但是,我们须意识到,本次新《条例》最具开创性的立法善意在于,在规定协商内容、协商程序、集体合同订立条件、争议解决办法的基础上,建立了“平和、理性”的协商机制。

  首先,新《条例》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规定职工方与企业协商应当采用平和、理性的方式,不得有威胁或者利诱对方协商代表、非法手段扰乱、破坏集体协商秩序等能激化矛盾的行为。其次,新《条例》给予职工代表履职保障,严禁对职工方协商代表打击报复等行为。最后,新《条例》严防民主的滥用,预防以多数人的名义侵犯少数人的权利,作出了禁止“以各种方式迫使企业其他员工离开工作岗位”等规定。

  事实上,在劳资双方的正义天平上,我们并不缺少协商沟通的意愿,在现代组织理论的影响下,越来越多企业主已经认识到主动听取职工意见,满足劳方诉求,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员工也意识到了“团结就是力量”的现实意义。可以说,劳资双方都有着强烈的对话需求。然而,我们缺少的正是这种基于维护现行秩序的理性沟通机制。

  良性法律从来都不是制造矛盾、创造对立,而是为各方平等互利、走向共赢创造条件。从这个意义上,广东集体合同新规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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