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汉川实验高中在校内通报,该校7名高三学生因为往楼下撒纸张,被勒令退学。这则通报显示在该校一个大型电子屏上,通报称,高三学生张某、周某等7人在5月27日晚自习课期间,无事生非,哗众取宠,向楼下抛撒纸张,扰乱了正常教学秩序,破坏了学校整洁文明,影响了其他同学复习备考。给予7人勒令退学、扣发毕业证、违纪处分记入个人档案。(5月31日《楚天都市报》)
一般而言,因为成长环境不同,学生都会有独特的行为方式。比如,有的孩子可能从小乖巧懂事,有些孩子则可能顽皮懒散。这种多样性既是人类社会复杂性的一个表现,也是教育工作者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学校却偏爱乖巧懂事和学习优秀的孩子。对于顽皮懒散的孩子,它们往往会将其视为“害群之马”。比如,这些所谓的“熊孩子”如果违反校规,就可能被校方直接开除了事。并且,校方还会带着义正辞严的口吻说:“一粒老鼠屎会坏掉一锅粥。为了大多数孩子的利益,为了给好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于坏学生,我们的处罚理应从严从重。”
其实,中国人历来讲究“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孩子毕竟不是成年人,所以他们的行为控制能力往往较弱。并且,处在青春期的年轻人,还往往会带着叛逆的特点。比如,他们会刻意追求独树一帜,追求个性。但他们的这些做法,往往并不会带着故意损害旁人权益的特性。教育工作者是大人,本该知晓这一格言,本该对孩子有所包容。更何况,教育本就应该为孩子提供成长风向标,而不该让孩子蒙尘。
众所周知,高三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孩子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生阶段。因为高考是现今社会最为公平的社会流通渠道之一。甚至,从一定程度上说,它还是一个涉及命运改变的话题。该学校以这样的方式处罚学生显然带着“简单粗暴”的痕迹,不符合现代社会教育的根本目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当然,我们也并不否认“开除”这种处罚方式的存在必要性。但问题的关键是,学校在纠正孩子陋习或者违规行为的过程中,是否已竭尽全力。如果还没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简单以开除这种方式替代批评教育,那就有违教育内涵。毫无疑问,教育学生,学校和老师应该有这样的心态:一个都不能少,不能戴有色眼镜。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