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科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行为,加强收费管理,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和调整全区本科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通知》,统一下调校企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按照新的学费标准,各本科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一律按每生每学年10000元收取。(5月26日《北方新报》)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办好开放大学”。近几年,校企合作办学异军突起,除了合作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也探索出了具有操作性和推广价值的全新开放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即“政府引导、学校办学、企业参与”的合作办学模式。然而,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专业建设、专业师资等基础办学条件相对薄弱:教学内容与企业发展需求尚有较大差距;校企合作办学层次、模式单一,覆盖面不广;校企合作紧密度不够等。特别是校企合作办学高校的收费问题,一直以来广受诟病。
当下,校企合作办学的高校,没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有的学校收费高得离谱,不但学生和家长意见大,而且学校生源也存在诸多问题,合作企业的社会声誉也不太好。内蒙古下调本科校企合作办学学费,并且实行统一收费标准,这是一个学生、学校和合作企业“三方共赢”的结果。内蒙古这次学费下调看似“一刀切”,其实这是政府进行正确引导的应有作为。我国本科校企合作办学,必须规范收费标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收费标准不可能全国统一,但收费规范绝不可少。
在开放教育提倡多元化办学的今天,校企合作逐渐成为开放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推行本科校企合作办学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如何让本科校企合作办学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