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陶小莫
新闻背景
5月8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医院,一名护士在手术室捡到一位老年男性病人的遗书,遗书中称如果手术意外导致死亡,医院最低赔偿30万元,否则遗体不移出医院大门。同时,遗书中还对患者的后事进行了详细的安排。该医院办公室主任蔡月表示,医生对患者手术前的心理表示理解,不会对该事进行深究,以后也将对患者手术前加强心理疏导。(5月11日《京华时报》)
对“雷人遗书”应予理解包容
吴应海
的确,从内容上看,这份遗书太过 “雷人”,不仅让人看着心寒,更让人心生满腔愤怒。但笔者以为,凡事都不能只看表象,如果我们不了解患者写这封遗书的前因后果,就妄下结论,认为该名患者太黑心,想借此敲诈医院一笔,那显然太武断了。
道理很简单,比如这名患者所要做的手术很小,像割个阑尾什么的,几乎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如果死在手术台上,那十之八九就是医疗事故,医生肯定要负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患者为防万一,留下上述遗书,似乎也很正常。倘若医生在术前对患者说了不该说的话,比如故意夸大其词,恐吓患者,那患者出于害怕,留下这样的遗书就更正常。另外,如果这家医院以前医疗事故不断,患者做手术无不胆战心惊,其留下遗书,对后事做个交待,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患者写这份“雷人遗书”事出有因,医院显然要深刻进行反思。就算患者别无他因,就是假想自己死后该向医院要多少钱,那也不必过度解读,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医疗事故也好,赔偿也好,一切都得依法说话,不是患者和家属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
对“停尸索赔”遗书应予谴责
乔志峰
站在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角度看,患者的这份遗书不仅令人心寒,还蕴含着实实在在的风险——万一手术出了意外,医院可能真的将面临无休无止的折腾和索赔。
出了医疗纠纷,应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等正常程序解决,“停尸索赔”的做法,既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也涉嫌违法。手术前就写下“停尸索赔”遗书的人或许不多,但存有类似“敲一笔”心理者却并非个别。中国人信奉“死者为大”,这种传统被部分人利用,成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和借口,以至于催生了一个“医闹”群体。这个问题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加大管理和打击的力度。
“停尸索赔”遗书显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遗书,带有诱发“医闹”的性质,这不是单凭患者的“心理问题”能解释的,而涉及道德和法律问题。对此,医院无原则的宽容,只能异化成纵容。“停尸索赔”遗书虽然“医闹未遂”,未造成严重后果,无须追究法律责任,但从道德的高度,应该予以严厉批评和谴责,否则便不足以惩前毖后、弘扬正气。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