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关上“处方药随意买卖”的魔鬼之门

2015年05月07日 07:17   来源:红网   晴川

  顾客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时,本应持有医生开具的处方,并需要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但在山西太原,许多药店不需要出具医生处方,便随意卖出阿莫西林、头孢克洛等抗生素类的处方药。有的药店店员还会向顾客推荐哪种抗生素疗效好、销路好,而“坐堂医”大多形同虚设,只是方便了药店促销。(5月6日《太原晚报》)

  处方药在市场上随处可见,而患者也可以轻易买到,要说原因,药店市场竞争以及药店逐利的本性显然最直接。而与之伴随的药店员工的摇唇鼓舌,以及掮客一般的“坐堂医”的怂恿,无疑将害怕进医院花大钱又缺乏安全防范意识的患者一步步引入彀中。患者的不争和侥幸让人哀怒,药店的利欲熏心也该打板子,但换个角度想,如果每一名患者都有精深的医学专业知识,每一个商家都能坚守职业伦理底线,那还要医药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干什么?

  按照《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顾客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必须持有医生开具的处方,并需要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然而,处方药花钱就可买到现象不仅在太原存在,全国各地都有,甚至还很严重。据山东大学药学院大学生对济南市百余家药店处方药的销售情况所做的调查显示,有半数多的药店在消费者未出示处方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而国家药监局在《国家药物滥用监测2013年度报告》中指出,我国新发生药物滥用者在持续增加,医疗用药品滥用/使用虽处于较低水平,但仅医疗用药品报告滥用率就达6.0%。

  “处方药随意买卖”的背后,涉及众多家庭用药安全,可谓与民生息息相关。每一起药物滥用导致的医药事故都是对患者家属的煎熬,拷打着人们的良心,拷问着监管的责任。面对曝光事件,当地监管部门迅速表态说“要对违规进行查处”,这本值得肯定,但仔细琢磨又如鲠在喉:随处可买的处方药存在显然时间不短,为何等到媒体曝光了才有姗姗来迟的表态?之前在做什么?查处把关本是药品市场监管者的分内事,理应主动而为、时刻在场,“等消费者发现并举报”了之后“核实再查处”,试问:默契的买卖双方谁会自我举报?没有举报又谈何查处?如此轻飘飘地将责任推给买者和转嫁社会,这不是简单的厚不厚道问题。正是这种赤裸裸的行政不作为、懒作为,为“处方药随意买卖”打开了魔鬼之门。

  良好的秩序和文明的行为,靠道德自律,更靠法律矫治。因而,如何让林立的药店守规守矩,如何让公众主动对滥售处方药说不,并成为“体外监督者”,这已成当务之急。但最根本的,还是看相关监管机构,能否认真检视制度,查找执法不足。让药店的经营行为始终处在明处,不敢也不能肆意而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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