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店主小赵上周收到了来自上海市闵行区国税局的询问通知书,上面写明由于2014年网店销售额申报较低,存在涉税疑点。小赵的天猫网店注册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企业,也就是年销售额80万以下的。这类企业一般按照固定额度交税。小赵说,现在身边的很多天猫店销售额都超过了80万,因此需要按照实际销售额的28%交税。(4月27日中国之声)
近年来,对网店征税屡屡引发社会争议。不少公众站在消费者角度考虑,认为一旦对网店大规模征税,网店的价格优势就消失了,最终消费者将承担更高的价格。首先,这个问题要区别来谈:对于大型B2C电商和各电商平台引入的品牌官方旗舰电商来说,这类企业因为体量较大,早已经是公司化运营,财务制度也比较健全,征税不是问题。事实上,针对这类型网店的征税早就在进行,也不存在任何争议。
而一般的C2C,特别是个人网店,大部分经营流水很低。甚至有的不是为了赚多少钱,更多是一种生活的调剂、娱乐,以及对自己废旧、不喜欢物品的便捷处理方式。这部分C2C网店当然不该列为征税范畴,或者即便交税也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绝大多数这类型的C2C网店是否征税,事实上也不存在争议。至于少数做得很大的个人C2C网店,那是另外一回事。
而存在争议较大的,是各电商平台引入的非品牌官方旗舰店以外的公司型C2C网店,譬如类似报道中被要求补税的小赵这样的天猫店等。但对于这类型网店而言,主要问题在于,不少店铺存在刷单的情况。刷单有主观原因,为了让自己业绩更好看,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光顾;也有被动的原因,电商平台对入驻的公司型C2C网店又有码洋和流水要求,特别是冲业绩、购物节庆活动的时候,业绩上不去,要受到电商平台的惩罚。可无论主观还是客观原因,正如报道中天猫店主小赵所言,如果找阿里巴巴去开刷单的证明以免这部分税,阿里巴巴是绝对不会开的。刷单是属于违规操作,那这个也没办法,也就是刷单的都要交。
理论上说,依法纳税合情合理,任何类型的电商当然不该例外。其实,如果严格征税,刷单的问题慢慢也就消失了,任何经营者都会考虑刷单的收益和付出。同时,严格征税的话,各电商平台也就不敢故意制造和放任刷单,反倒可以还消费者一个健康的网络购物环境。
现在的问题在于,大部分公众眉毛胡子一把抓,一提到对电商征税就一片质疑。这背后既有公众对税负较高诟病的原因,如果再严格对电商征税,公众当然不高兴;也有部分电商故意模糊不同电商类型概念,一方面赚了钱,同时还不愿意交税。而“不明真相的群众”,也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跟着反对。同时,税务部门选择性执法,不同时间段、不同地区,执法宽严也有差异,让公众很困惑。可以理解,如果对大部分小型网店征税,一来收不了几个钱,二来征税成本也高,不值得。但正是因为选择性征税,包括选择性补征税,反倒让网店交税的问题一而再再而三成为社会争议事件。
其实,法律就是法律,长期选择性执法、选择性征税,最终受害的还是创业者和公众。于当下和过往而言,我们可以对部分网店暂缓征税,而不是选择性执法。税法其实就规定了,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其企业所得税可以减按10%的低税率征收。小型网店基本都能享受这一政策。如果这个优惠还不够的话,相关部门应该出台进一步的政策,以鼓励小型网店的发展壮大。
同时,如上文所述,那些该合法交税的公司型C2C网店基本都入驻在某个电商平台,数据都有留底,该怎么征税,其实真不是难题。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