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样征税和完税

2014年02月27日 10:44   来源:中国网   肖勇

  京华时报记者24日获悉,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等在京主办的“第二届卓亚法治论坛”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提出,我国税负的90%甚至更多都压在企业身上,他建议通过税制改革增加居民个人缴纳税收的比重。(2月26日 京华时报)

  一个国家的税赋体制,可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准,因为不同的征税体制,会激发不同的幸福指数,这不是政治上的类比,是治理国家的水平的考量。

  我国的税赋体制被诟病早已有之,还记得两年前关于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曾有过轰轰烈烈的辩论,最终个税起征点还是在人们失望中落锤,这次高培勇院长又提税制改革,本次会议能否破冰呢?估计很难,难也要神侃一下。

  改革开放以后,有一件隐身衣,那就是与“国际接轨”,精英们见多识广,用他们的才智治理国家,很会拿来主义,这没有错,我们要汲取人类社会一切的先进经验,才能赶超先进,过去三十年就着这么干的,也干得风生水起。

  我们知道要收税必须有税源,我们以前实现的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主导体位的经济体制,其实也是拿来主义的产物,这种体制下国有和集体企业就是税源,现在不同了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没动摇,但是各类经济成分不仅雨后春笋,而且茁壮成长了,新拿来主义有了质变,税源的变化必将倒逼税赋体制的变革,所以专家们提出税赋改革大有必要也必须。

  怎么改?如何在直接税和间接税上平衡,不仅是一个科学设置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直接税提高涉及千家万户,更关乎广大纳税人的幸福指数。目前我们间接税占主导地位的体制弊端在哪?一是业主可以转移赋税,居民充当冤大头;二是拉大收入差距,不力调节高收入者;三是低收入者改变命运更难。那么如果直接提高直接税又有什么困难?一是低工资制度下,普通纳税人幸福感降低;二是目前的税制思路不科学,还是不能调节社会经济和收入差距。

  借鉴美国的直接税和间接税,我们看到他们几乎平衡,美国实行的是高收入以及合理的退税制度,我们没有。所以不能简单的如高院长那么激进,仅仅通过税制自身的改革,增加居民个人缴纳税收的比重,这里面还有一个深层的问题要改革突破,那就是国有的垄断企业的收入畸高,和其他经经济成分的培育,如果不是公平的按占有社会资源来分担税负,怎么改都是在保护既得利益。

  深化改革要突破既得利益的藩篱,首先要有关羽的刮骨疗毒精神,认真审视自己的治理方式的不足,然后破釜沉舟,才能获得深化改革的动力。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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