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儿子,不受到法律制裁我永远过不去这道坎。”在看守所内,25岁的贾某泪如雨下。去年10月,因睡觉被吵醒,贾某将2岁的幼子残忍杀害。此后,贾某与丈夫一起将孩子埋到了河北境内的一处山坡上。事后,贾某无法承受内心的自责,投案自首。(2015年4月23日自新浪网)
婚恋受阻、婆媳不睦、夫妻失和,当被婆婆带到2岁大的幼子,因眼睛长的像婆婆,而又吵醒了自己睡觉时,“妈妈”竟然将新仇旧恨帐都算在了儿子身上,仇恨使这个怨妇对自己的亲生骨肉痛下毒手,可怜一个无辜的小生命瞬间成了替罪的羔羊,也许在彼时崩溃的理智与狭隘的心理已蒙蔽了这位“妈妈”的双眼,使她无情的剥夺了自己当母亲权利。
从这个不幸的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是由来已久的婆媳积怨导致了这一恶性事件的发生。首先让我们感到的是婆婆对儿媳的漠视。这位婆婆,既然儿子与“媳妇”通过恋爱并已结合生子,这说明孩子们对感情是认真的、负责的,作为长辈,既然能负责的为儿子恋爱把关,那么在他们即定事实的“婚姻”面前,能够爱屋及乌,解除芥蒂,面对年轻、可爱的孩子,送上最真诚的祝福,并努力营造一个温馨、和睦、互敬互爱的家庭环境,理应是她应有的胸怀。尤其是在儿媳生育小孩前后,作为过来人,她更应该理解,儿媳所承受的生理和生活上的压力,更应该主动表达关心、爱护、体贴,象呵护自己女儿一样来照顾儿媳。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真心的关怀换来感恩的回报想必只是迟早的事。
再来说事件中的丈夫,惨剧发生时,该男子竟然正在网吧刷夜,为了自己的玩乐,夜不归宿,正是他对妻子身心健康的忽视,对家庭矛盾视而不见的麻目,使他不是在家帮妻子分担照顾年幼儿女的义务,而是将家庭的重担压在了年轻妻子的身上,致使妻子因生活压力过大而情绪崩溃,酿成惨剧。而在幼子死亡后,他选择隐瞒真像,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偷偷和妻子将孩子埋入荒郊野地,也充分的说明了他对是非正义的混淆与人生价值观的错位。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等待贾女士与丈夫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而她的婆婆与家人也将会在切肤之痛中受到良心的拷问与道德的谴责。痛定思痛,关照当下,我国年轻母亲已经呈越来越多趋势,这些准妈妈们能否在婚后尽快的融入到婆家、娘家与小家庭的生活之中,做一个乖巧的女儿、贤惠的儿媳、体贴的爱人、慈爱的母亲,幸福而快乐的生活,这不仅是需要每一个年轻女孩应深思的问题,也是我们全社会应该重视与面对、考量与解决的大“问题”。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