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不承认那些买宝马车的人家里有钱。但是,我们公众也发现某些宝马车的主人十分蛮狠。而且特别是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总有一些高档车在交通违章、剐蹭等情况下,他们不报警,而是进行非法巨额索赔。然而,发生在这两天的宝马被6岁儿童刮伤后,竟然带着打手把孩子的家长打伤。后经公安派出所进行调解后,向6岁孩子家长赔偿各种损失14万元。
据中安在线4月23日报道,近日,阜阳一名6岁的孩子淘气贪玩,用石子在一辆宝马车上划了一道长长的划痕。经鉴定,修复费用约5000元。看孩子家长迟迟不肯掏钱,宝马车主一怒之下带上朋友,将孩子的家长打伤,最终赔了14万元。
由此可见,宝马车主面对一个6岁孩子的过错不依不饶倒也罢了,反而自己找人将孩子家长打伤。面对这样的罪恶,公安机关不应当仅仅让宝马车主赔偿经济损失,而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今天,宝马车主再有钱也不能让其随心所欲。如果让其以赔偿金了结此案,那就亵渎了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应该说,这是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相违背的。
古人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应该说,我们的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应该说,公安机关应当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并让受害者的权益切实受到依法保护。对于宝马车主来说,由于自己不懂法和不守法,反而使自己的有理走遍天下变成了故意伤害他人的理屈词穷者。应该说,宝马车主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另类受害者。可以说,宝马车主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而且,完全是其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荀子·修身》中曰:“是是非非谓之知。”大意是,肯定正确的,否定错误的,这就叫做明知。荀子在《修身》中还有句话是:“非是是非谓之愚”。这是说否定正确的,肯定错误的,这就叫做愚蠢。从这个角度来说,宝马车主从有理变成违法犯罪,其教训是深刻的。而且,值得进行深刻反省。
《论语·季氏》中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意思是,见到善良的,努力追求,唯恐赶不上;见到邪恶的,尽力避开,就像怕将手伸到开水里似的。作为中国公民,应当遵纪守法,遇到小孩子刮伤车辆应当沉着冷静地寻求解决方法,即便是属于法律进行维权,绝不能把自凌驾于宪法和其他法律之上。尤其是作为富有者,更应当懂得遵守和敬畏社会公德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如果有钱人没有社公德和修养,有钱人也不一定能够被世人所尊敬;如果有钱人买辆豪车不是用来精神享受的,而是用来向世人显摆和炫耀的,那也是没有崇高思想道德修养。作为中国公民,借不能把自己置身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外;作为有钱人,不要让自己这个有钱人的身份演变成铜臭味十足的可伶虫。可以说,一个人的社会荣誉感并不是靠金钱所能获得的。所以富有者要努力使自己融入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绝不能因为自己拥有财富,就使自己与世隔绝,决不能使自己成为鹤立鸡群中的孤立者。作为富人,更应该多做善事,只有与人为善,才能受到人们的信任与尊敬。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