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下放后还须有效衔接配套

2015年04月13日 10:56   来源:法制日报   桑胜高

  事实上,简政放权是一个多方联动、多方积极参与的整体性工程,需要上下之间、各部门之间、多地之间协调推进,而不是单方或一两方就能解决全部问题的事情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简政放权,释放了改革红利,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获得广泛叫好。然而在简政放权中,也出现了一些权力看似下放了,“一个‘大婆婆’放手,十个‘小婆婆’伸手难‘伺候’”、“下放权力处于‘悬浮’状态”的情况(4月12日《人民日报》)。

  简政放权符合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符合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的力度空前,一大批涉及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权力被下放。简政放权所取得的成效、释放的红利、激发的市场活力,社会各界有目共睹。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对于简政放权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缺少充分的思想准备和预见,导致简政放权的效果打了折扣。而“十个‘小婆婆’难‘伺候’”“下放权力‘悬浮’”等问题的出现,正是简政放权过程复杂性和任务艰巨性的表现。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简政放权也不例外,需要一个不断渐进完善的过程,出现这样那样问题在所难免。分析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反映出当前在简政放权过程中,某些“放权者”和“接权者”对于简政放权的复杂性估计不足,对于一些具体环节落实预判有偏差;另一方面反映出上级和下级之间在简政放权上还没有形成默契和联动,缺少有效的衔接配套机制。

  事实上,简政放权是一个多方联动、多方积极参与的整体性工程,需要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多地之间协调推进,而不是单方或一两方就能解决全部问题的事情,更不是简单的“你情我愿”。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需要基层主动“接权”,还需要上级部门稳妥“放权”。而保障“接权”和“放权”稳步推进的关键就是,要有有效的衔接配套机制。

  因此,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障简政放权有效衔接的配套机制。首先,应建立相应的第三方监督监管评估机制,保障简政放权过程的积极稳妥。应整合督查、行政监察等各方面的力量,对简政放权的全过程进行跟踪,严查、严防简政放权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让简政放权始终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进行。

  其次,应建立行使相应权力的教育传授机制。上级相关部门不能将有关权力简单下放了事,而是应及时进行指导和传授,通过组织培训、手把手教、深入基层等形式,扶上马、送一程,保障下级将“权力”接稳,让下放权力尽快在基层落地生根。

  再次,应建立上下级、同级之间的互通协调机制。在涉及诸如“十个‘婆婆’管事”的问题上,上级部门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提高下放权力的运行效率。

  最后,应建立企业和群众参与简政放权的机制。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引入群众听证会、议事会等,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增强简政放权的目的性和指向性,让简政放权更加符合企业和群众需求,更加符合地方实际,更加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