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优惠政策出台只是第一步

2015年04月10日 08:34   来源:中国网   莫开伟

  继国务院4月1日送出盘活沉淀存量财政资金,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适当扩大社保基金投资范围等“稳增长”组合礼包后,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4月9日《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出台的“降费、价改、减税”三管齐下优惠政策,被社会广泛称为拯救实体经济的“救急药”,无疑对能耗大、税费负担重的企业将起到“立竿见影”之功效,仅工商业降电价一项就可缩减成本超800亿元,这比降准降息宏观调控政策更能直接带动企业摆脱经营困境。同时,对当前继续下行的经济形势起到提振作用,对稳增长、扩大就业及民生保障等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从中更看出了中央政府减轻实体经济负担、转换政府职能的坚强决心,相信这三剂“药方”会让实体经济“休养生息”,重现经营活力。

  但优惠政策出台只是“纸上谈兵”,真正落地生根,切实显现功效,绝非简单之事,尤其在当下经济形势疲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背景下,更难轻易做到。在笔者看来,确保国务院政策“良药”发挥效力,须理顺好各种利益关系。

  从降费看,国务院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的600多项收费,有80%以上属地方政府收费,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等,让地方政府取消这些收费无异于从自己身上割肉,没有壮士断腕毅力显然不行,地方政府也并非不明白收费过多影响企业发展的道理,关键是地方政府承担民生保障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且目前头上还高悬着巨额债务,压力较大;又要养活庞大的政府机关人员。如果中央政府只要求地方政府取消不合理行政收费,而又不能很好解决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出路问题,恐怕地方政府难以真心拥护和执行,即使执行也是打马虎眼,按下葫芦浮起瓢,旧的收费项目取消了,新的收费项目又出炉了,这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边减边增、越减越多”的行政项目收费“奇观”,使企业始终摆脱不了乱收费骚扰。

  如从1997年,国务院曾出台《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之后也多次发文要求清理和减少行政收费项目,但实质上企业承担的乱收费项目已到无法容忍和承受之地步。对此,中央政府下决心取消涉企行政收费项目是必要的,但在清理同时,需理顺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利益默契,主要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实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给地方政府以稳定收入来源,并加大政府机关及人员精减力度,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如此,取消涉企行政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才能落到实处。

  从降电价和降铁矿石资源税看,国务院决定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钱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约1.8分钱、依法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虽直接利好有关生产企业,但同时也有负面影响,虽然燃价下降,燃煤发电企业成本有所降低,上网电价下调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但如果过几年燃煤价格上涨,发电企业出现亏损,恐怕上网电价又会上涨,到时工商企业用电降价利好政策又会被取消,企业经营成本又会反弹。

  同时,国务院规定自5月1日起,依法适当下调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这对国内铁矿石企业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可减轻铁矿石企业负担,节省不少现金流,改变目前国内铁矿石企业普遍亏损局面。但这个减税政策又让人产生担忧,因为铁矿石资源税属地方税种,降低税率意味着直接减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使地方政府本来紧张的财力更加捉襟见肘,地方政府积极性不会很高,即便执行,也会变着其他戏法来弥补降税造成的“损失”,使铁矿企业降税难真正落实到位。这不免让人想起去年中央政府对中小企业实施的信贷、税费、消减行政审批项目等各种优惠政策,被地方政府采取玩数字游戏、拖延等手法抵消和架空,中小企业难以真正享受优惠政策。

  对此,中央政府在降电价和降铁矿资源税同时,一方面应及时处理好与发电企业关系,建立灵敏的、反映发电成本的电价配套调剂机制,当发电企业因燃煤价格上涨增加发电成本时,由中央财政实行补贴,确保实体济不因电价成本上升再陷经营困局,彻底消除实体经济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加快营改增速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种,为地方政府开辟更多税收来源,为实施企业减负优惠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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