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近日报道,四川一高校原校长曾某有感于博士同学都成了千万富翁,而他与妻子的收入存款不到200万元,心理失衡,开始以各种方式收受贿赂。最后以受贿353.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看着商人发财,就想和商人一样“住豪宅开好车”,这是一种较普遍的社会心态。南京市前市长季建业,当初觉得“身边的商人朋友赚了那么多钱,心理不平衡”。杭州市前副市长许迈永,“时常有一种攀比思想,与老板比,与高收入阶层比,越比差距越大,越比心态越不平衡”。
发财致富是商人的一种本分,做官而想发财,则除了权钱交易、违法犯罪,其实别无他法。做官作为一种职业,本分是提供公共服务,不是发财。黄埔军校有名联一副,叫做“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畏死勿入厮门”,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不仅是当官发不了财,其实天底下绝大多数职业都注定发不了财。商人中的企业家,其实创新精神胜过发财的想法,发财纯属其创新努力的副产品。此外的职业,从业者固然要借以养家糊口,但所得薪水也不是“天定”的、“先验”的。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收入与能力、贡献正相关,但社会不可能让一种职业、某个岗位吃得肚皮发胀。
现代社会是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社会,劳动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职业成千上万种,人们选择职业不会无视收益,但也与个人兴趣有关。每种职业都有其市场价格及其年化收益,并且相当稳定。在有些国家,国家元首、内阁部长、CEO的年薪以及医生、律师、记者、教师的年薪等,都有公开的统计年鉴。甚至拿哪所大学哪种学位,将来年薪是多少,都可以上网查到。你选择一种职业,意味着你接受相应的收入状况;如果你嫌自己职业收入低,你可以选择改行或跳槽。
在中国,市场经济建立时间不长,职业与收入之间的关系尚未稳定下来,一种相应的职业-收益理性尚未建立。成功的标准只看收入高低,相当单一。很多人乱入行,却又期待高收益,当官的跟“身边的商人朋友”比,教师和律师、医生比,结果比出心理失衡。心理失衡问题也不大,不妨换个收入更高的职业,大家又不干,于是靠山吃山、把手伸向别人的荷包里,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
中国的现代化,恐怕要培育一种职业-收益理性,其中包括职业选择、职业收益、成功标准以及相关伦理规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种职业的社会角色及其收益将趋稳定,人们在这种确定性下进行人生规划、求学和职业选择,并把相应收益视为自由意志选择的“命运”。这不会完全消除不同职业之间的收益攀比,但实现“再平衡”的方法只能是改行。
这种职业-收益理性不会自发形成,它需要国家的主动引导与培育。在发达国家,职业-收益确定并且可以预期,是信息公开透明、信息供给充分的结果。选择做公务员,意味着你接受确定的公务员收益前景;选择当大学校长,不应当奢望跟工程承包商一样富有。你接受那份收入,但也相当看重那种职业荣誉。如果想要更多回报也未必不合理,而方法是,把本职工作做到优秀乃至卓越。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