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用市场眼光看待房贷新政

2015年04月02日 07:15   来源:红网   

  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30日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这也意味着,此前有关“央行正测评房贷政策,支持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五成”的消息,基本是准确的,也是完全有可行消息来源的。

  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相关政策又过于严格,已经对经济稳定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对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特别是房贷政策作出调整与优化,是完全可以理解,也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新的政策不能套用旧的思路,不能把房贷新政当作是“救市”的工具,而要用市场眼光看待房贷新政,用市场化手段对待房贷新政,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事实也是如此,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出台新的政策,政策的变化和调整,也主要是让地方根据市场需要去确定,如放开限购、对首套房房贷政策进行调整等。也正因为如此,政策的调整和优化,没有象过去那样对市场造成冲击,给房价带来强烈波动。

  也许,正是因为此前的政策调整与优化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而且已经带来了消费者住房消费理念的转变。因此,在稳增长需要时,适度调整和优化房贷政策,按照市场化要求对房贷政策进行适度放开和调整,也就非常自然而必须。

  实际上,不仅是首套房,在二套房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刚性需求,如果因为政策调控的需要,过度严格地执行房贷政策,也会使这部分刚性需求受到严重遏制,最终从另一个方面使房地产市场难以健康有序发展。也就是说,过度放任会带来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康,过于在政策上管制,同样会使市场发展出现不健康现象。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房贷新政的出台,就显得更加符合当前的实际,符合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要。

  有人担心,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二套房房贷政策,会不会带来房价的反弹,使调控再一次陷入困境。说实话,房贷政策的调整,如果对房价一点没有影响,那只能说明这些政策已经对房地产市场不敏感、无效果了。但是,从总体上讲,对房价的影响不会太大。在目前的情况下,投资也罢、投机也行,炒作的空间都不会太大。如果真的担心会带来房价的反弹,并有效遏制炒房现象的发生,可以对二套房的交易设置更高门槛,提高二套房交易的税率,从而使炒房者没有利益可赚。

  必须面对的一个事实是,由于担心房价反弹而过度通过政策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施压,其负面影响已经超过了房价反弹。在房价反弹的内在动力还不强,消费者购买预期不强烈的情况下,适度放开和调整房房贷政策,正面作用还是要大于负面影响的。不然,经济继续在下行通道上行走,就业、居民收入增长等就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反过来制约居民的购买能力,形成表面上的房价稳定与居民购买力下降的矛盾,使房价稳定的含金量降低。

  从目前的经济运行状况来看,以消费来稳定经济增长,是最具可塑性的一种手段。即便中国不象美国一样是一个消费拉动型国家,也应当更多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而住房消费则是当前最容易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元素。千万不要因为担心房价的反弹而遏制消费的复苏,控制房价的手段很多,但刺激消费的途径有限,如果新政策能够有效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复苏,那也绝对是一件好事。

  需要注意和把握的是,由于政策的关键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不要走偏。那么,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银行等,就一定要严格按照政策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去做,用市场眼光去对待政策,而不要机械地将其作为“救市”的手段。一旦把政策定位为“救市”,问题也就会接踵而至了。

  同时,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搞“一刀切”,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消费群体,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政策形式,以便于更好地发挥政策的导向和引领作用,发挥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谋发展方面的促进功能。尤其是地方政府,不仅要用好政策,更要在利用政策的同时,更加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通过实体经济的复苏来更好地配合政策作用的发挥,形成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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