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中学收“感恩母校钱”:母校之恩价值几何

2015年03月27日 07:39   来源:北京晚报   张丽

  新京报25日报道,近日有网帖称,辽宁盘锦高级中学收取高三年级组学生每人100元“感恩母校钱”。此事曝光后,24日上午,该校一负责人解释称,“感恩母校钱”系学生的私自行为,目前已经全部退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学校从一个学习读书的地方,扩展成了收费的地方,继而泛化,成为一个无形中控制了学生和家长的地方。近年来,虽然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三令五申不许乱收费,但看看关于学校乱收费的曝光和批评一直延续到了今天,就知道这禁令在现实面前是有多么孱弱。

  从新闻中曝光的图片可以看到,该校收取的“感恩母校钱”是列在一大堆收费之中的,其余还有卷子钱、题纸钱等,而且还要求同学们“必须交”并备注学号。当然,学校后来解释说这笔钱是购买毕业纪念礼品之用,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早就联合出台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凡是发现乱收费,将严肃追责。钱虽然已经退了,但囫囵着把责任推到学生身上,母校简直给自己整出了某些童话故事里的坏“继母”范儿。据悉,该校高三年级有32个班,一共2000多名学生。每人一百元,加起来这笔“感恩钱”不是个小数目。如果是学生私自行为,敢问是哪位同学有如此强大的号召力,能让2000多名同学齐刷刷地听话掏钱?

  按理说,学生对于母校有感情是人之常情。这种感情无法量化,其表达方式,也许是发达了之后的大笔捐款,也许只是午夜梦回的微微一笑。无论哪一种,其珍贵就在发乎于心,没有强迫、没有必须。学校不能一边让学生必须得感自己的恩,一边又把学生当做摇钱树、聚宝盆。

  现在这个学校要求大家以100块钱的方式“感恩”,是打算用这一张大票子买断同学的感情?哪怕是功利地做感情买卖,这种方式都是极其目光短浅的吧。从个体感受上说,与其说感恩,倒不如说是被敲竹杠。再加上事后被倒打一耙,“被自愿”之余,这些高中生们还没走上社会,就已经从学校这里初尝人心之叵测。即便是轻描淡写,此事也在道德上带了一个“下流化”的头。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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