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案复查:要让司法正义看得见

2015年03月19日 08:28   来源:中国网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法官 符向军

  昨日8时30分,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进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并被允许拍摄和复印聂树斌案及与该案有关的全部原始案卷材料,共计17本。律师李树亭认为,依据阅卷内容,可以初步判断“聂案程序存在严重错误”。(3月18日《新京报》)

  “聂案程序存在严重错误”,虽然还仅是申诉代理律师的初步判断,且属于单方之辞,究竟是否存在严重程序问题还有待法院最终的复查结论,但轰动舆论,引起巨大社会关注的聂案之所以进入并久久占据公众视野,就在于其中有太多的蹊跷不解,尤其“一案二凶”,予人强烈的冤案印象,而司法史上所有的冤假错案,往往都伴有严重的程序错误和不公,正是程序正义的缺失,导致冤假错案的不断发生。

  但“聂案程序存在严重错误”的判断,并非等同于一般公众的简单感性认知,而是基于律师初步阅卷后的分析推断。正是其中存在诸多疑问,包括关键证据收集不完整、侦查笔录及“假口供”材料缺失等方面的问题,而形成上述判断。

  比如律师披露,聂案136页侦查卷里,确实仅有聂树斌的口供、现场证人提供的证词等,并没有精斑、DNA检验等客观证据,证实了在这起重大存疑的强奸凶杀案中,有关证据链不完整的推测。

  聂案进展、演变的漫长过程,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申诉代理律师曾经因故长期遭遇“阅卷难”,无法行使正当权利,司法公信也因此遭受质疑、拷问。此次最高法院将该案指令由山东高院进行异地复查,有关负责人明确表态一定会保证律师的阅卷权,而复查结果两会后即见分晓,打消了律师能否阅卷的疑虑,清晰了再审复查路线图,让公众感受到司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姿态。

  而此次律师阅卷过程的顺利,案卷材料公开的数量,以及允许拍照复印的范围等,司法公开化程度前所未有,远超家属及代理律师的预期。客观的说,这是聂案申诉复查曲折过程中,展现的可喜变化与进步,预示着聂案有望得到真正的再审,司法正义因为司法的公开,因为“保障律师阅卷权”而更近了一步。

  但针对律师阅卷发现的问题,比如侦查笔录、“假口供”的缺失等,不能无解。而随着律师阅卷的深入,这起二十年前的旧案,十数本尘封已久的案卷,相信还会浮出更多的疑问待解。只有让司法阳光化,充分满足知情权,解开合理疑问,代理律师才会写出更加客观、完整、有利的申诉代理词,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期间,法院已经表态给予律师充裕的阅卷时间,但针对律师阅卷中发现并提出的问题,本着对聂案严格认真复查的态度,也应及时记录在案,并将相关情况、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起诉侦查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理,以积极回应每一项疑点、诉求。事实上,聂案的申诉复查工作,饱含了世人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不仅仅是要给聂树斌及其家属一个交待,也是给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个交待。

  错案是世界难题,不可避免,但贵在有自我修正的勇气。这其中,公检法各部门都不能置身事外,而应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脱、不袒护,坚持有疑必查、有错必纠,让司法公开再加码,让司法正义看得见,以彻底打消家属与舆论焦虑,解除公众困惑,而勿再留遗憾。如果经审查发现原审程序确实存在严重错误,或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等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立案重审。要以回应社会关切的最大诚意,促进司法公开的最大化展现,确保司法正义的最大化实现,重拾司法公信权威,树立人们对法律正义和依法治国的长久信心。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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