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已成冤假错案代名词。在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十年后,名为王书金的男子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一案两凶”,真相如何,迟迟没有下文。
直到近日,王书金案再审。本希望这次能让聂树斌案水落石出,可惜,仍难让人满意。王书金2005年就供认是“聂树斌案”中的真凶。河北政法委成立工作组,重新调查,宣称尽快公布结果。可惜,这口头支票至今未兑现。
2007年王书金一审被判死后上诉,理由就是这起案件未被认定。河北高院严重违反刑诉法规定,本应两个半月之内作出的宣判,却一拖四年。现在即使再审,却出现了诉讼史上啼笑皆非的罕见一幕:被告人及辩护律师认罪,而公诉方否认。认罪无效,我不承认你杀人。检方这个态度,也不太意外。这其中的纠结,也解释了一个高级法院,为何会公然违反程序法律,几年不予宣判的原因。
检方当庭出示部分证据,称王书金供词在涉及“被害人尸体是否有衣服、如何死亡、遇害时间、被害人身高”等细节上,与事实有出入。但时隔如此之久,就算记忆有些模糊,也在情理之中。且聂树斌母亲表示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作假,认为当年警方出示的作为证据的长袖衬衣,和本次展示的短袖不同。辩方也认为,出示证据是复印件,合法性难判定。
疑点重重,但真相更不容玷污。白岩松说此案存在四种可能:“王是真凶;聂是;王和聂都不是;证据不足,疑罪从无,聂无罪”。正义已经迟到,口供不足定案。无论如何,聂树斌案都应重审。假如聂有罪,他也已伏法;而假如他无辜(75%的可能),更应以公正的司法审理,以真相来告慰聂树斌之灵,以及过往那些蒙冤的魂灵。
关注此案,不因为它是奇案,而是关注司法公正,以及如何更好地走向公正。贺卫方说:“这个案件是一个考验,让国民对这个国家有信心,不再恐惧蒙受冤屈而得不到很好解决,相信这是一个机会,希望有关部门抓住这个机遇。”诚哉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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