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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即时结报符合法律要求

2015年03月03日 09:31   来源:法制日报   廖海金

  对跨省就医即时结报试点,试图拆除藩篱并逐步推广,为所有人提供更为合理的医疗保障,具有现实意义

  跨省就医时可使用参合地的医疗保险即时报销,免去了往返的麻烦,减少了医疗费用的支出,这样的地区未来将继续增加。据国家卫计委官网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意见,今年将依托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即时结报试点。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要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报(3月1日《北京青年报》)。

  毋庸置疑,目前我国的医保制度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其中异地结算是众所周知的难题。因为它涉及所有国民,任何人都有可能面临在异地就医如何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当前,异地就医不能实时结算,需要就诊病人自己付费后再到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由此带来诸多不便。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全国流动人口就已达2.36亿,其中跨省流动人口占到了67%。对于经济能力有限的人,就可能影响就医。如果实行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则能解决这些问题。

  然而,异地就医即时结报操作难度比较大。这其中,既有技术问题,也有地方利益博弈的困扰,还有各地医疗政策、缴费比例、结算方式等政策和管理方式上的不统一。一者,各省之间基本医保统筹层次较低;二者,流动人口一般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各地医疗价格存在较大差距,欠发达地区的医保部门担心当地的医保基金超支;三者,因为牵涉跨省,异地协作机制比较难建立,操作起来也有难度。

  正因为如此,对跨省就医即时结报试点,试图拆除藩篱并逐步推广,为所有人提供更为合理的医疗保障,具有现实意义。

  实现跨省就医即时结报是实实在在惠及大众的民生之举,更是关系到医改成败的关键。其实,社会保险法早就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实现跨省就医即时结报的方向早已明确。笔者认为,要推进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破除地方利益阻挠。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实现的关键,在于消解地方政府、参保单位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提高他们对跨省就医结报制度的支持。医保资金、数据都不是一笔小数目,要想实现医保的全面对接,势必要破除地方利益阻挠,只有消除横亘在异地就医报销方面的利益障碍,才能确保试点成功和进一步推广。  

  其次,建立统一相关医保政策。一方面,统一医疗药品报销范围,使药品目录一致,制定全国各地各级医保定点医院统一的最低起付标准、门诊或住院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树立“国家目录”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从技术层面,应该加大网络终端服务体系的建设,把分散于各省之间的医保网络编织成一个畅通无阻的省际大网,使参保人可以凭借医保卡,暂时可以在已经联网的地区定点刷卡支取和结算,从而实现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再次,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每个省实现省级统筹,再逐步实现全国统一,最终打破医保制度的属地化管理。也只有统筹管理全国医保基金,才能便于以转移支付等手段来平衡各地区的医保差距。

  最后,加强异地就医的监管,防止骗保等现象的发生,并合理控制医保报销费用。

  不容忽视的是,因异地就医及时结算目标的实现,也必然会带来一些弊端,比如公众忧虑的看病扎堆问题。这一问题必须加以综合解决,让百姓最大限度实现从本地、本省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尤其是要尽快补齐短板,让基层医院、县乡镇级医院承担更多的医疗职责。另外,医保报销水平的杠杆,应与分级转诊结合,遵循分级转诊的患者报销比例高,直接去大医院就医的患者报销比例降低的原则。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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