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原驻伦敦等地办事处主任杨强利用职务之便,将妻儿回国探亲的机票、给妻子买包的钱用公款报销,2014年1月从伦敦办事处主任职位上离任不久,即被检察院立案侦查。(2月24日《法制晚报》)
与动辄上百万、上千万乃至上亿元的贪腐相比,国家旅游局原驻伦敦等地办事处主任杨强的贪腐显得“微不足道”。检方认定他贪腐金额共计9万余元,主要涉及其用公款报销妻儿的机票,以及本人和配偶购买个人物品的费用。
在接受审判时,61岁的杨强坦言自己非常懊悔,羞于站在法庭上,希望法庭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在面临法庭审判的时候,杨强感到十分后悔和羞耻。这也在一定程度说明其曾经不以小贪行为为羞耻。杨强在落马之前,对于用公款报销妻儿机票,给配偶买个挎包,必然看成是自己权力范围内非常正常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出问题的小事。
杨强绝不是大贪,他甚至没有贪占现金,只是用公款报销妻儿的机票和给配偶买包而已,应属于那种喜欢侵占公家便宜的官员。杨强的案例说明,有的官员对于大贪大腐,有所警惕和戒备,而对于小贪小腐,却缺乏应有的重视、足够的警惕,以为是区区小事、无伤大雅、不足挂齿。
大贪小贪都是贪,差别在程度和情节上。官员对小贪小腐若不加以重视,极有可能发展成为大贪甚至巨贪。大贪巨贪并非天生就是“大胃王”,贪婪的“胃口”总是逐渐变大的。有的小贪小腐虽然没有成为大贪巨贪,但其贪腐行为仍然触犯了法纪,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
古人云,“祸是微而成”,“勿以恶小而为之”。杨强就属于不慎微,放任小恶而酿下祸端,他如今的羞耻就来源于此。杨强的案例告诫官员,小事小处千万不可以放任,加强修养、严于自律,需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持之以恒地守住道德和法纪的底线,从而避免问题发生之后再来后悔,避免“羞于站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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