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社会风气”受害者的贪官不知羞耻

2015年04月02日 07:07   来源:红网   张楠之

  曾任南京六合区交通局副局长的徐亚俊,玩网络游戏差钱时,工程老板赞助了他4万多元。他带妻子在海南购物钱不够,工程老板又转了两万“临时救急”。他给别人安排个工作,对方过节来送礼,羊肉袋子里“藏”了1万现金。近日,徐亚俊因被指控受贿82万多元,在南京六合法院受审,庭审中他多次表示,社会风气就是这样,自己受贿也是被动的。(4月1日《现代快报》)

  所谓社会风气,按照通常的定义,指的是社会上或某个群体内,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竞相仿效和传播流行的观念、爱好、习惯、传统和行为。某种“风气”若要称之为“风气”,必须在“社会上或某个群体”内存在,也必须在其中得到“竞相仿效和传播流行”,否则便不能称之为“风气”。

  按照这样的定义,至少在“社会”上,不存在徐副局长所说的“社会风气”。因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但是很显然,并非所有或大部分的人都在贪腐。实际上,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贪腐或曰有机会贪腐者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贪腐之风也未在整个社会形成“风气”。

  实际上,即使是在公职人员的圈子里,贪腐者也不是多数——认为人人都贪或大部分都贪,既不符合实际,也对大多数公职人员不公平。意识是社会现实的反映。既然这位徐姓副局长感受到了贪腐的“社会风气”,虽然在大范围内并未有此种风气的流行传播和竞相仿效,但这“风气”必然不会是空穴来风。或者说,至少在徐副局长日常接触的圈子里,这种“风气”还是存在的。

  只是,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内因者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动不动就把所有的问题都推到外因身上,而不从自身找原因,这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吗?当然不是。

  即使徐副局长所说的“社会风气”真的大面积存在,即使别人都贪,即使别人都做坏事,作为个体的某一个人也仍然可以做一个“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人。因为,如果风气或你所处的环境是你无力改变的,你仍然可以选择不与风气和环境同流合污;如果你不愿被裹挟其中,你仍然可以选择退出这个环境,选择独善其身。如果再积极一点,你还可以选择做一个坚守原则且积极改变的人,以使风气和环境通过你的点滴努力一点点向好。

  所以,只要是贪腐,便绝无“被动”一说。遇事便从“社会风气”上找原因,装作一副不知羞耻的受害者的样子,要么说明此人从未认真反思过自己,要么说明此人一贯喜欢推卸责任,正常的工作中也很有可能存在消极或渎职之处。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查处徐副局长的同时,有必要对他交往或接触圈子里的人做一遍梳理。因为,既然徐副局长对其所处圈子的“风气”有所感觉,并且认为这种“风气”影响到了他,那么,制造这种“风气”和被这种“风气”所影响的官员便不会是个例。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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